省發改委 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關于取消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鄂發改價調〔2021〕202號
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發改委、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按照《湖北省定價目錄(2021版)》要求,依據《省委辦公廳 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中明確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的相關規定,取消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
原省物價局、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關于降低公共資源交易平臺信息服務收費標準的通知》(鄂價工服〔2017〕61號)予以廢止。
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湖北省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5日
來源:湖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