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3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
鄂人社考〔2023〕16號
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 <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2018〕67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的說明》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人事考試中心《關于2023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40號)精神,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考試設置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客觀題)、《建設工程計價》(客觀題)、《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客觀題)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主觀題)4個科目。其中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和《建設工程計價》為基礎科目;《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和《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專業科目,分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工程、水利工程和安裝工程4個專業類別,報考人員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選報其一。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4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2科)的符合免試基礎科目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方可獲得資格證書。已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可免考基礎科目,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相應應試科目,可獲得相應專業考試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二、考區設置及報名要求
考試報名實行屬地化管理,現工作地或居住地為湖北省的人員方可在湖北省內報名參加考試。
2023年度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設置武漢、黃石、黃岡、鄂州、咸寧、孝感、十堰(神農架林區)、襄陽(隨州)、荊州(荊門、省直管市)、宜昌、恩施、省直考區。其中省直考區負責中央在鄂單位及省直單位考生。
各地及省直交通、水利等行業主管部門負責對報本行業“考全科”或“增報專業”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各地及省直人社部門負責對報考“免2科”的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本考試報名證明事項推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仔細閱讀《報考須知》,本人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告知書》(電子文本),不允許他人代簽承諾制報考告知書。報考人員承諾報考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試報名條件作出承諾,并承擔虛假承諾的責任。報考人員應當按照考試組織機構核查規定和要求提交或補充提交有關證明材料。對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視為放棄考試資格。對不實承諾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根據人社部人事考試中心要求,為加強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事中監管,自2023年考試報名起,如報考人員提交的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無法通過在線自動核驗,需登錄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下載相關PDF格式在線驗證/認證報告,報名期間按報名地考試機構要求上傳相關驗證/認證報告,接受人工核查,具體操作方式參見中國人事考試網考生問答欄目內容。
三、報考條件
(一)“考全科”報考條件
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降低或取消部分準入類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有關事項的通知》(人社部發〔2022〕8號)要求,自2022年起,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工作年限要求調整如下:
1.具有工程造價專業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4年;
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裝備制造、交通運輸、電子信息、財經商貿大類大學專科(或高等職業教育)學歷,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5年。
2.具有工程造價、通過工程教育專業評估(認證)的工程管理專業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3年;
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大學本科學歷或學位,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4年。
3.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碩士學位或者第二學士學位,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滿2年。
4.具有工學、管理學、經濟學門類博士學位。
5.具有其他專業相應學歷或者學位的人員,從事工程造價、工程管理業務工作年限相應增加1年。
(二)“免2科”報考條件
具有以下條件之一的,參加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可免考基礎科目:
1.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
2.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3.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
(三)“增報專業”報考條件
已取得一級造價工程師一種專業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報名參加其他專業科目考試(級別為增報專業)的,可免考基礎科目。
從事造價業務工作年限包括取得規定學歷前、后從事該項工作的時間。全日制學歷報考人員,未畢業期間經歷不計入相關專業年限。
四、考試大綱
一級造價工程師考試大綱使用住房城鄉建設部、交通運輸部、水利部組織編寫、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定的2021年版《全國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大綱》,可在以下相關網站免費下載:
中國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協會網站(http://www.ccea.pro)、交通運輸部職業資格中心網站(http://www.jtzyzg.org.cn)及水利部水利水電規劃設計總院網站(http://www.giwp.org.cn)。
五、考務日程安排
(一)網上報名時間
2023年8月18日9:00—8月28日20:00。
(二)網上注冊和資格核查時間
2023年8月18日9:00—8月29日17:00。
(三)網上繳費時間
2023年8月18日9:00—8月30日18:00。
(四)網上準考證下載打印時間
2023年10月23日9:00—10月29日14:00。
準考證打印網址:http://www.cpta.com.cn(中國人事考試網)。
(五)考試時間
2023年10月28日
09:00—11:30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
14:00—16:30 建設工程計價
2023年10月29日
09:00—11:30 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4個專業)
14:00—18:00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4個專業)
應試人員必須同時持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須與報名時證件一致)方可參加考試。
六、考試收費標準
根據《省物價局、省財政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改革全國性職業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管理方式的通知》(鄂價費〔2015〕139號)和《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調整湖北省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資格考試收費標準的通知》(鄂人社函〔2017〕426號)的規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3個科目收費標準為61元/人·科;《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科目收費標準為69元/人·科。
七、違紀違規處理
人事考試部門在事中事后進行抽查監管,對不符合報考條件,提供虛假證明材料報名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相應資格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試人員,根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有關規定,由證書簽發機構宣布證書或者成績證明無效,并將其違紀違規行為記入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
在考試結束后對答卷進行雷同檢測和認定,認定為雷同答卷或發現報名、考試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將依據《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1號)進行處理。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規定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違紀人員信息將在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公布,對嚴重、特別嚴重違紀的考生將通報考生單位(社區、村),中國共產黨黨員考試違紀的按《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相關規定處理。
八、有關要求
在考試組織實施過程中,各地要與當地衛健、教育、公安、網信、經信等部門密切協同,確保考試報名及組織實施安全、平穩、順利。
各級人事考試機構不得指定任何培訓,不得與任何培訓機構有合作關系。
附件:
1.報考注意事項
2.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3.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書(式樣)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湖 北 省 交 通 運 輸 廳
湖 北 省 水 利 廳
2023年8月1日
----------------------------------------
附件1:
報考注意事項
一、報名流程
報考人員應登錄全國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服務平臺(網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簡稱“網報平臺”,下同)進行報名。
(一)網上注冊
報考人員在首次注冊上傳照片前,必須先下載“證件照片審核工具”進行照片處理并上傳照片。
新報考人員注冊信息增加學歷、學位證書編號、學歷層次、培養方式、畢業學校、畢業時間、所學專業等字段信息的采集。
老報考人員需在注冊庫中補充學歷、學位證書編號等信息。
報考人員及時注冊或按要求完善已注冊信息,報考前需認真閱讀報考條件和信息填報說明要求,了解不實承諾后果,守信踐諾。
(二)注冊核查
注冊核查分為在線自動核查、在線人工核查。
在線自動核查:
1. 報考人員身份證類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或者是社保卡的可在線自動核查。
2. 報考人員學歷信息在2002年至今的大專以上(含大專),學位信息在2008年9月至今范圍內的,可在線自動核查。
3. 學歷學位信息不在自動核查范圍的2002年以前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報考人員,2008年9月以前取得學位的報考人員,可登錄報名系統上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并下載PDF格式的學歷、學位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認證報告》),進行網上在線核查。
4. 報名材料上傳。報考“免2科”且符合在線核驗要求的報考人員須上傳已取得公路工程造價人員資格證書(甲級)或已取得水運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或已取得水利工程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報考“增報專業” 且符合在線核驗要求的報考人員須上傳一級造價工程師資格證書掃描件。
在線人工核查:
5. 其它身份證類型無法通過自動核查的,請上傳身份證件原件電子掃描件進行線上人工核查。
6. 境內高等教育學歷、學位信息在線自動核查未通過的報考人員,請登錄報名系統上傳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進行驗證/認證并下載PDF格式的學歷、學位相關驗證/認證報告(含《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中國高等教育學位在線驗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中國高等教育學位認證報告》),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7. 國(境)外學歷、學位請登錄報名系統上傳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書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三)報名核查
8. 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報名核查流程。
報考人員開始報名,填寫報名信息,通過“在線核查”,“適用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可以選擇報名處理方式是否“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
(1)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報考,按“是否需要上傳材料”要求,上傳報名所需材料,確認報名信息。
注冊和報名核查在線通過且級別是“考全科”人員可免予核查。免予核查需滿足以下條件:
①選擇“采用告知承諾制方式”已作出承諾的;
②身份、學歷學位信息已經通過在線方式自動完成核查;
③所學專業與允許報名專業匹配;
④在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中無記錄的。
(2)選擇“不采用告知承諾制”報考,按要求上傳所需材料、確認報名信息后,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9.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范圍和報名核查流程。
(1)在資格考試報名中存在虛假承諾行為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2)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人社部第31號令),存在嚴重違紀違規行為或特別嚴重違紀違規行為,被記入資格考試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內的人員,不適用告知承諾制。
(3)“不適用告知承諾制”的報考人員填寫報名信息并通過注冊信息在線核查后,按要求上傳所需材料,進行在線人工核查。
10. 適用告知承諾制人員申請撤回的報名核查流程。
報考人員作出承諾后,可在未繳費且報名截止前撤回承諾,報名按要求上傳相關材料,進行在線人工核查;報考人員撤回承諾的,本年度此項考試中不再適用告知承諾制。
(四)在線人工核查范圍:
1. 不適用告知承諾制辦理相關事項的;
2. 未選擇告知承諾制方式辦理相關事項的;
3. 撤回承諾申請的;
4. 身份信息、學歷學位等無法自動核查通過的。
(五)網上繳費
資格核查通過后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未在規定時間交納考試費用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報名。
二、報名注意事項
1. 注冊庫中的姓名、身份證號信息無法更改,請考生注冊時認真核對準確。
2. 用戶注冊時提交的手機號碼在注冊庫中是唯一的,請考生填寫本人真實有效的手機號碼;如手機號碼有變化,請及時更新。
3. 審核前,報考人員可以自行取消確認修改其它報名信息。
4. 報考人員繳費前修改報考級別后,需按新考生進行資格審核。
5. 繳費成功后,報考人員不允許修改報名點、報考級別、報考科目等報考信息。其他有關個人信息需要更正的,需在報名結束前持本人身份證、報名表到當地人事考試機構辦理。
6. 用戶名或密碼遺忘可通過注冊郵箱或手機號找回,也可以本人持身份證到當地考試機構重置密碼。
7. 需要發票的考生,請于考試結束一周后,省直報名點或武漢報名點的考生在工作日期間持本人身份證到省人社廳綜合服務大樓附樓二樓領取,其他市州報名點考生到當地考試機構登記后領取。代領人還須攜帶代領人本人身份證和考生本人身份證原件。
8. 請考生盡量選擇承諾制報考,按網報流程進行報名。如有問題請致電當地或省直人事考試機構咨詢電話,咨詢電話詳見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報考交通運輸工程專業“考全科”或“增報專業”(省直報名點)資格審核部門是省交通基本建設造價管理站,咨詢電話:027—83460773;報考水利工程專業“考全科”或“增報專業”(省直報名點)資格審核部門是省水利廳人才服務中心,咨詢電話:027—87378103。各市州資格審核聯系方式詳見各地人事考試機構及行業主管部門官方網站或報名表。
三、答題注意事項
1.應試人員應試時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試卷和答題卡,防止他人抄襲造成雷同答卷,考試結束后采用技術手段甄別為雷同答卷的考試答卷,將給予考試成績無效處理。
2.《建設工程造價管理》、《建設工程計價》、《建設工程技術與計量》3個為客觀題科目,在答題卡上作答。
《建設工程造價案例分析》為主觀題科目,在專用答題卡上作答。答題前必須仔細閱讀應試人員注意事項(試卷封二)和作答須知(專用答題卡首頁),答題時使用規定的作答工具在專用答題卡劃定的區域內作答。
3.應試人員應試時攜帶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筆、2B鉛筆、橡皮、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考場上備有草稿紙供應試人員使用,考后收回。
附件2:
一級造價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代碼及名稱表
附件3:
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
告知承諾書(式樣)
來源:湖北省人事考試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