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農架林區人社局(職改辦),省直有關部門、企事業單位人事處(人力資源部):
根據《職稱評審管理暫行規定》(人社部令第40號,以下簡稱《暫行規定》),結合我省實際,現就調整部分職稱系列(專業)高級職務評審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撤銷湖北省正高職高級工程師(高級農藝師)評審委員會。將建筑工程技術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建筑工程技術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將電子技術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電子技術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將醫藥工程技術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醫藥工程技術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將土地地質測量專業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土地地質測量專業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將質量計量標準化專業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質量計量標準化專業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將水利電力工程技術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水利電力工程技術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將林業技術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林業技術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將安全工程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安全工程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將環境工程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環境工程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將路橋、港航專業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路橋、港航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將通信專業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通信專業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將農業技術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農業技術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其他專業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部分工程專業技術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
二、撤銷湖北省正高職高級經濟(統計、會計、審計)師評審委員會。將經濟專業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經濟專業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其中將民營企業經濟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非公經濟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將統計專業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統計專業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將會計專業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會計專業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將審計專業正高級職稱納入“湖北省審計專業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評審范圍。
三、省人事考試院繼續承擔“湖北省部分工程專業技術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湖北省工藝美術高級職務評審委員會”的相關工作,評審級別為正高級及以下。
四、將原設立在省人社廳職改辦的技工院校教師專業高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授權省人事考試院承辦。
調整部分職稱系列(專業)高級職務評審權既是深化我省職稱制度改革的重要舉措,也是貫徹落實《暫行規定》的客觀要求。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充分發揮行業主管優勢,進一步加大監督管理力度。相關評委會辦公室要及時更新專家評委庫,做好本職稱系列(專業)評審權調整的銜接工作,嚴格按照規定的程序開展水平能力測試和評審工作,確保評審質量。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省職稱改革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