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水建監函〔2008〕16號
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水利工程建設監理人員資格管理辦法》(中水協〔2007〕3號)和《關于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審批及管理有關事宜的通知》(中水協函〔2007〕60號)的有關規定,省水利廳水利工程建設監督中心將開展我省第三批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以下簡稱“監理員”)資格審批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申請監理員從業資格的人員,必須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取得工程類初級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或者具有工程類相關專業學習和工作經歷(中專畢業且工作5年以上、大專畢業且工作3年以上、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且工作1年以上);
2、經培訓合格;
3、年齡不超過60周歲。
二、申報材料及要求
個人申請監理員資格,必須填寫《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申請表》,由所在監理單位簽署意見并匯總。各監理單位在上報申報材料時,應提交以下有關材料:
1、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申請人員匯總表原件1份(見附件1);
2、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申請表原件1份(見附件2);
3、申請人員身份證件原件及復印件1份,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中國水利工程協會監理員培訓合格證或水利部建管司2002年1月1日以后頒發的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工程師培訓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證件原件當場查驗后返還,復印件需加蓋監理單位印章(其中監理工程師培訓證原件由廳水利工程建設監督中心查驗,并提交掃描文檔)。
以上材料統一采用A4紙大小,并按順序裝訂成冊。材料1、2還需提交電子版。材料必須齊全、清晰、有效,簽字蓋章齊全,否則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虛報材料的單位,一經發現,省水利廳將嚴肅處理,3年內取消其申請資格。
4、兩寸彩色照片2張,1張粘貼在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申請表上,另1張按照匯總表序號粘貼于A4紙上(采用頂部點粘的方式,每頁不超過16張),并在照片背面下方注明姓名和單位。
三、申報程序
1、廳直單位所屬的監理單位請將申報材料直接報送廳水利工程建設監督中心審查。
2、市州所屬的監理單位請將申報材料報市州水利(水電、水務)局初審后,送廳水利工程建設監督中心審查。
3、廳水利工程建設監督中心將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審批,審批結果將在湖北水利網站公示,并報中國水利工程協會備案后,向申請合格人員頒發《全國水利工程建設監理員資格證書》。
四、受理時間
請各監理單位于2008年12月9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到廳水利工程建設監督中心。
五、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周海燕 吳麗蘭
聯系電話:(027)87221885 87221037(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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