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水協〔2022〕9 號
湖北省水利水電行業協會關于組織申報2021 年度湖北省水利工程優質獎(江漢杯)的通知
各會員(有關)單位:
根據《湖北省水利工程優質獎(江漢杯)評選管理辦法(2021 年度》(以下簡稱《辦法》)(鄂水協〔2022〕7 號),經研究決定開展 2021 年度湖北省水利工程優質獎(以下簡稱“江漢杯”) 評選工作。現將有關申報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凡在湖北省境內新建、改(擴)建水利水電工程項目,符合
《辦法》申報條件的均可申報。
二、申報期限
請各申報單位自本通知發出之日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前,按照《辦法》的要求提交至江漢杯評選工作辦公室(湖北省水利水電行業協會秘書處,下同),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報工作說明會
計劃 5 月中旬舉辦一次江漢杯申報工作說明會,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申報資料及評選程序
(一)江漢杯由工程建設項目法人(或建設單位)具體組織申報。工程投入運行后,可由工程管理單位作為申報主體。由工程建設項目法人(或建設、管理單位)委托主要參建單位申報時, 應提交委托(或授權)證明(附件 1)。
(二)申報資料按《辦法》第四章要求整理,紙質文件要求 清晰、整潔有序,電子版資料內容應完整。
(三)申報項目需填報《湖北省水利工程優質獎(江漢杯) 申報表》(附件 2),一個初步設計批復作為一個項目申報依據, 主要參建單位應包括設計、施工和監理單位,其中主要施工單位不超過 3 個。
(四)項目法人需填寫承諾書(附件 3)
(五)各主要參建單位應按要求如實填報,并經相關部門(單 位)簽署評價意見。對具備申報條件的工程項目,按質量監督管理權限經相應水行政主管部門簽署推薦意見(加蓋公章),將全
套資料報江漢杯評選工作辦公室。省級質量監督管理工程申報項目可直接報江漢杯評選工作辦公室。
五、其他事項
(一)申報不收取任何費用。
(二)因考慮材料重要且丟失影響重大,原則上不接受郵寄, 資料受理后需登記文件送達表及簽字,如受疫情等特殊原因無法面交材料需郵寄的,經辦人需提前與江漢杯評選工作辦公室聯系, 統一順豐郵寄,并簽收后與受理人聯系確認. 我會不對因快遞原因導致的材料缺漏或丟失而無法受理的情況負責。
(三)材料不全或未按照《辦法》要求裝訂的將不予受理, 現場退還,采用郵寄的,材料原路返回,郵費自理。
申報單位請登錄湖北省水利水電行業協會網站或進入協會 會員單位 QQ 群、微信群下載相關通知文件資料。
六、聯系方式:
聯 系 人:張妮
聯系電話:027-68872254(兼傳真) 電子信箱:2256405012@qq.com
地 址:武漢市武昌區中南路 17 號建設大廈 A 座 709 室郵 編:430071
湖北省水利水電行業協會
2022 年 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