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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規劃

發布者:路達勝    瀏覽次數:1131    日期:2021-12-25

各市、州、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現將《湖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規劃》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工作實際,認真貫徹執行。

  2021年12月25日

 

湖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規劃

前言

  “十三五”時期,湖北省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積極踐行水利改革發展總基調,災后薄弱環節建設成效顯著,全省防洪減災體系進一步完善;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工程建成通水,全省供水格局進一步優化,供水能力穩步加強;退垸還湖工作邁出實質性步伐,水生態環境保護與修復趨勢向好;河湖長制成效明顯,依法治水管水水平進一步提升,水治理體系不斷完善。

  “十四五”時期,是我國開啟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開篇期,是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的戰略機遇期。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疫后重振之大戰局,湖北省在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構建新發展格局、補齊發展短板等方面面臨不少壓力和挑戰,同時也在“一帶一路”建設、長江經濟帶、中部地區崛起、漢江生態經濟帶等戰略實施中迎來重大歷史機遇。全省水安全保障工作要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為綱領,響應新的治水需求,適應治水主要矛盾變化,進一步完善水利基礎設施網絡,提升現代水治理能力,加快構建符合新時代發展理念的水安全保障體系,更好地滿足人民群眾對防洪保安全、優質水資源、健康水生態、宜居水環境、先進水文化的需求,為高質量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提供堅實的水利保障。

  按照水利部、省政府關于“十四五”規劃編制工作有關部署要求,規劃編制組在充分調研論證、座談交流及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認真總結全省水利改革發展取得的成就,準確研判發展趨勢,系統梳理水安全領域存在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統籌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災害治理需求,提出了“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思路、目標及主要任務,編制完成了《湖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規劃》。

一、水安全現狀

  (一)“十三五”總結回顧

  “十三五”時期,全省水利系統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在黨中央、國務院出臺的重大水利決策和一攬子政策指引下,堅決落實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全省水利事業取得了長足發展。納入國家172項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全面提速,水利基礎設施薄弱環節逐步補強,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不斷提升,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水治理體系日趨完善,水利脫貧精準務實,為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了堅實的支撐和保障。

  1、消隱患,提質量,防洪減災能力顯著增強

  長江漢江防洪體系進一步完善,三峽后續工作長江中下游河勢及岸坡影響處理工程加快實施,長江流域重要蓄滯洪區洪湖東分塊、荊江分洪區近期工程等蓄滯洪工程完工在即,華陽河蓄滯洪區西隔堤整險加固工程抓緊建設;漢江近期重點治理工程接近尾聲,碾盤山水利水電樞紐工程建設進入高潮;荊南四河、漢北河等14條重要支流防洪治理、306項中小河流治理、五大湖泊湖堤加固、重點易澇區新增外排能力建設、1280座大中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等災后薄弱環節建設工程如期完成;74個縣級山洪災害防治區域建設和7個縣(市)農村基層防汛預報預警體系建設項目穩步實施。這些工程的實施進一步提升了流域和區域防洪排澇減災能力,先后成功抵御了2016年和2020年大洪水。

  2、優配置,促均衡,供水安全保障能力逐步夯實

  堅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產,堅持“三先三后(三先三后:先節水后調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環保后用水。)”原則,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全省水資源配置格局進一步完善。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工程全線貫通,實現通水;鄂北二期、引江補漢等水資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取得突破;付家河、三塔寺水庫等重點水源工程基本建成,一批小型水庫工程和抗旱應急水源工程開工建設;編制完成《湖北省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建設總體方案》,有序推動了荊州市等重點城市應急備用水源選址工作。重要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供水保證率達到95%以上,新增供水能力達到10億立方米以上。

  3、保底線,惠民生,農村水利發展水平明顯提升

  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全面做好農村水利工作,全省規劃內242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飲水安全問題全部解決,953萬人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任務全面完成。大力發展規模化集中供水,農村集中供水率、萬人工程供水人口比例分別比“十二五”末提高13和17個百分點。持續推進漳河、引丹等32個大型灌區以及富水、垅坪等137個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工作,完成石臺寺、環東等11個大型灌排泵站更新改造工程,新增、恢復、改善農田有效灌溉面積808萬畝,新增高效節水灌溉面積156萬畝。啟動東寶區、遠安縣和應城市等農村水系綜合整治試點建設,重點打造“水清、河暢、岸綠、景美”的農村河流,助力“水美鄉村”建設。扎實推進農村小水電扶貧工程,開展了24個水電站扶貧項目,新增農村水電裝機容量21.8萬千瓦,有效改善貧困地區生活生產條件,為加快脫貧進程提供堅實的水利支撐。

  4、守青山,護綠水,江河湖庫水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自覺把綠色發展理念貫穿水利工作全局,以革命老區、坡耕地、以獎代補試點等國家水土保持工程為重點,統籌推進發改、財政、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部門具有水土流失治理功能的工程建設,新增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面積超過1.1萬平方公里。鄂州、咸寧等5個國家級和宜都、天門等13個省級水生態文明城市建設試點相繼通過驗收,逐步建立了彰顯地域特色的水生態文明建設模式。創建了武漢金銀湖、黃岡白蓮河等9處國家水利風景區和襄陽紅水河、十堰匯灣河等13處省級水利風景區。大力推進鄂州、黃岡等20處重點區域河湖水系連通工程建設,有效增強了河湖連通性、水體流動性,增加了水環境容量,解決河湖萎縮、條塊分割、功能退化等問題。持續加強湖庫水生態環境保護,積極推進河湖水生態修復,完成退垸(田、漁)還湖面積198平方公里。積極開展重要河湖生態流量、水量保障工作,建立了675個水工程生態流量重點監管名錄,河道減脫水現象明顯好轉,部分生態系統得到恢復。

  5、控總量,提效率,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持續提高

  堅持節水優先,把節水擺在優先位置,促進水資源利用方式根本性轉變。全面落實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大力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印發《湖北省節水行動實施方案》,起草《湖北省節約用水條例(草案)》,頒布《湖北省農業灌溉用水定額(修訂)》,修訂《湖北省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實施方案》;完成恩施等11個縣域節水型社會達標建設,評定375家節水型公共機構;開展20條跨市州江河流域水量分配工作,批復清江、府澴河等15條河流水量分配方案;最嚴格水資源管理“三條紅線(三條紅線:水資源開發利用控制紅線、用水效率控制紅線、水功能區限制納污紅線。)”納入政府績效考核體系,對節約用水進行重點監管;實施142處大中型灌區量測水設施建設,加強農業用水監管;不斷加強城鎮管網改造和污水處理廠建設,全省公共供水管網漏損率控制在10%以內的城市達27個。到2020年底,全省用水總量278.9億立方米,萬元GDP用水量較2015年下降30.3%,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15年下降32.5%,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28。

  6、建機制,激活力,水治理體系不斷完善

  在全國率先出臺《關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實施意見》,實現河長制與湖長制一體化部署,完成縣級以上755個湖泊、710條河流(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一河(湖)一策”編制,全面建成省、市、縣、鄉、村五級河湖長制體系,持續推動河湖長制從“有名有實”走向“有力有效”。在國家組織開展的河湖長制中期評估、總結評估中均位居前列,2017年、2019年分別獲得國家資金激勵,并榮獲第二屆“湖北改革獎”。推進河湖和水利工程劃界確權工作,編制重點河流岸線規劃和空間管控規劃,完成9168公里河流(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231個湖泊(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669座大中小型水庫劃界公示;探索高效農業水價新模式,宜都市全國水權試點通過水利部驗收,為全國農村集體水權確權提供了示范和借鑒;全面鋪開農村水價改革,落實農業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不斷健全農業水價形成機制、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覆蓋面積達1225萬畝;持續推進水利建設管理體制改革,實施完成2個國家級試點和11個省級試點;有序推進小型水庫管理體制改革,創建2個國家級樣板縣和5個省級樣板縣。頒布和實施了《湖北省水庫管理辦法》、《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建立規范透明、標準科學、約束有力的預算制度,全面實施績效管理。

  “十三五”期間,通過多種渠道籌集資金,并借力省政府大督查,實行“周調度、月分析、季巡檢、年考核”,扎實推動“十三五”規劃實施。截至2020年底,全省水利建設完成投資1304億元,比“十二五”增長21.8%,年均完成投資是“十二五”時期的1.2倍,投資規模再創新高。各項指標完成情況良好,在水旱災害和疫情雙重影響下,除洪澇災害損失率外,其余各項約束性和預期性指標全部達標,為“十四五”規劃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湖北省水利發展“十三五”規劃主要指標完成情況見表1。

  

 

  (二)水安全現狀評估

  新中國成立以來,湖北堅持不懈開展大規模水利建設,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保障水安全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湖北上下積極踐行“十六字”(十六字: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治水思路,圍繞保障水安全,統籌解決新老水問題,不斷推動治水方式創新、制度創新、實踐創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水利監管能力得到切實加強,水安全保障水平得到持續提升。

  水旱災害防御水平。湖北省江河縱橫交錯、湖泊星羅棋布,水系十分發育。經過多年建設,基本形成了以堤防擋水、湖庫蓄水、蓄滯洪區分水、閘站排水的防洪除澇工程體系以及預報預警與工程調度相結合的防洪非工程體系。系統實施了長江、漢江及重要支流堤防、病險水庫、五大湖泊及所屬澇區等綜合整治,統籌推進了中小河流重點河段和山洪災害防治,現已建成5級以上堤防長度1.75萬公里,水庫6921座,排江泵站總設計流量超過1.0萬立方米每秒。長江、漢江及重要支流干流、五大湖泊已治理段基本達到了設計洪水標準,洪水預報預警和水利工程防洪調度能力顯著增強,目前防洪能力處于歷史最高水平。然而,全省防洪形勢仍不容樂觀,長江、漢江局部堤段仍存在薄弱環節,蓄滯洪區及分蓄洪民垸建設總體滯后、啟用困難;中小河流、重點澇區、山洪災害“點多線長面廣”,仍存在較多短板;部分水庫大壩基礎薄弱,除險加固不徹底,病險問題仍然突出。

  水資源保障水平。湖北省水資源人均占有量不高、地區分布不均,尤以鄂北崗地及鄂中丘陵區等“旱包子”地區為重,其人均水資源量不足全省的一半,約為全國平均水平的1/3。多年來,圍繞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衡問題,全省大力推進以“蓄、引、提、調”相結合的水資源配置工程體系建設,供水保障程度大幅提高。截至2020年底,已建成蓄水工程總容積395億立方米,規模以上引、提水工程(規模以上引、提水工程:過閘流量5m3/s及以上引水閘;裝機流量1m3/s及以上或裝機功率50kW及以上灌溉泵站。)總設計流量2.38萬立方米每秒。大中小型水庫、引水閘壩、泵站等工程數量及供水能力均處于全國前列,全省水資源供給能力和效率達到歷史最好水平。引江濟漢、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等工程相繼建成后,水資源空間調配能力明顯增強;農村飲水安全建設任務全面完成,基本實現了國家現行標準下的農村飲水安全全覆蓋,目前正在全面推行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程,讓農村廣大群眾不但“有水喝”,還要喝上“放心水”;持續推進大型和重點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農田有效灌溉面積達4629萬畝。然而,外調水對漢江中下游水安全的影響日益突出,鄂北、鄂中丘陵區干旱缺水問題尚未得到根本解決,全省多元互濟的水資源調配格局尚未完全形成,山區水源供水保障率仍然不高,局部地區供水安全風險應對能力仍顯不足。

  河湖健康水平。近年來,湖北省大力推進了基于水功能區管理的水生態環境保障體系建設,河湖生態環境逐年改善。河湖生態空間保護力度持續增強,河湖水面萎縮趨勢得到遏制,規模以上河湖(規模以上河湖:流域面積1000km2以上河流;水面面積1km2以上湖泊。)劃界基本完成。河湖水質達標率逐年向好,2020年Ⅰ~Ⅲ類水質河長占總評價河長的93.9%,Ⅰ~Ⅲ類水質湖、庫水域占總評價水域面積的62.5%。湖泊生物多樣性逐步恢復,梁子湖水生植物多樣性有所提高,龍感湖候鳥種類和數量逐年增多。河道內生態流量保障程度有所提高,實施了重要流域用水總量控制管理與斷面最小下泄水量、流量監督管理,河湖減脫水段明顯減少。水土流失治理和水土保持監管持續加強,水土流失范圍明顯減小。然而由于省內河湖眾多,歷史欠賬多,目前的水生態修復和環境治理多集中在重點河湖和城區河湖,仍有相當多的中小河湖生態空間被侵占、水生態功能受損,部分河湖水質依然較差,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任重道遠。

  水治理能力。湖北省不斷推進水利改革與創新,河湖長制體系建立,實行了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加強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完成了主要河流的水量分配方案,強化了對江河湖泊、水資源開發利用、水利工程建設和運行的監管,推進了水利“放管服”改革,提高了辦事效率和服務質量,推動了政務服務高效化,水治理能力明顯提升。但受歷史認知、資金保障、政策引導等多因素所限,信息化、農業水價、投融資體制、水權水市場、“放管服”、人才隊伍建設等改革創新諸多方面雖有突破,但仍顯不足,需進一步深入改革,激發行業活力。

  總體來看,湖北省水安全保障水平處于歷史最好階段,但受氣候變化復雜、地形地貌差異大、水資源時空不均、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等省情影響,部分流域和區域在防洪排澇、供水抗旱等方面仍存在薄弱環節;水生態環境大幅改善,總體趨勢穩中向好,但與人民群眾對幸福河湖的期盼尚存差距;水利改革創新取得一定進展,但仍需提速加力實現新突破。

二、面臨的形勢與挑戰

  (一)面臨的形勢

  “十四五”時期是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深度演化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戰略全局穩步推進的歷史交匯期。從國際看,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世界格局發生深刻調整,疊加新冠疫情全球爆發的深度影響,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從國內看,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已經實現,正向著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的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邁進,國家已進入高質量發展階段,社會主要矛盾發生了關系全局的歷史性變化。從省內看,大疫之下,湖北經濟長期向好的基本面沒有改變,多年積累的綜合優勢沒有改變,在國家和區域發展中的重要地位沒有改變,全省穩住了經濟基本盤,兜牢了民生底線,蘊育了發展新機。水利是生命財產的安全屏障、經濟發展的基礎支撐、糧食安全的命脈所系、生態安全的源頭保障、民生改善的緊迫要務,具有很強的公益性、基礎性和戰略性。在當前經濟社會形勢深刻變化背景下,湖北水安全保障工作也面臨著新的形勢和機遇。

  第一,新時期中央治水興水新思路為水安全保障工作指明了新方向。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就保障國家水安全發表重要講話,黨中央對保障水安全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提出了“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和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的治水導向,提出了“統籌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線等多方面的有機聯系”等修復長江生態環境的治水理念,提出了“堅持先節水后調水、先治污后通水、先環保后用水”的調水原則,為新時代水安全保障和江河湖庫治理保護提供了行動指南和根本遵循。

  第二,落實重大國家戰略為完善水利基礎設施網絡提出了新目標。水利工程是構建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一帶一路”建設、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長江經濟帶發展、長江中游城市群建設等一系列重大戰略的實施,既要求提升水利對現代化經濟體系構建、產業布局優化的支撐能力及服務水平,又要求從生態文明建設角度,審視人口經濟與資源環境關系,優化水資源配置格局,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進而為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的提質升級提出了新目標。

  第三,推動湖北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為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增添了新動力。水是湖北最大的資源稟賦、最大的發展優勢,水利在國民經濟各部門中具有突出地位。隨著高質量發展邁向新階段,湖北經濟發展呈現出蓬勃潛能,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將更有助于發揮湖北科教、產業、區位、資源的比較優勢,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農業農村現代化進程等戰略部署將更有助于湖北筑牢糧食安全、豐富農村經濟業態、做強特色品牌、打造綠色田園,從而為保障水安全提供了重要的動力源泉。

  第四,豐富治水經驗的積累為湖北建設水利強省奠定了堅實基礎。湖北人民通過長期的治水實踐,水利工作取得歷史性成就。全省防汛減災能力、灌溉供水能力、水資源配置能力、水生態保護能力不斷增強,興利除害工程體系基本形成,水利建設管理技術體系逐步完善,水利職工隊伍建設不斷加強,水利建管體制和法規體系逐漸完備。在長期的實踐過程中,積淀了豐富的治水經驗和治水文化,為推動湖北由水利大省邁向水利強省奠定了堅實基礎。

  (二)面臨的挑戰

  近年來,水資源形勢深刻變化,治水內涵不斷豐富、功能逐步拓展、領域更加廣泛,傳統任務與新興使命疊加,現實需要與長遠需求交織,水已經成為嚴重短缺的產品,水風險成為危及經濟安全和制約環境質量的重要因素。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和《湖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O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的要求,“十四五”時期做好水安全保障工作,推動水利高質量發展還面臨許多新問題、新挑戰。

  第一,水利現代化水平與新發展階段的需求不相適應。進入新發展階段,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現多樣化、多層次等特點,水利工作在做好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工作的同時,要不斷提高標準,增強水利產品的供給能力和公共服務均等化水平,力爭為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等各領域提供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續、更加公平、更為安全的水利支撐,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然而,目前的水利現代化水平與新發展階段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需要還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現為:在持久水安全方面,由于城鎮化和農業現代化的快速發展,部分防洪保護圈內現行防洪、治澇標準和治理措施已不滿足區域發展要求,洪澇災害風險失控的代價越來越高,應對洪澇災害的管控能力及彈韌性亟待提升。在優質水資源方面,城鄉群眾渴望飲用同等服務、同等保障的“好水”,但受資源分布、投資渠道等因素制約,城鄉群眾對優質水資源的需求還難以全部覆蓋,加之廣大農村聯戶、單戶分散供水工程較多,點多線長面廣,水源水量水質保障參差不齊,喝上“好水”的需求十分迫切。在健康水生態方面,長江漢江珍稀特有魚類衰退、生態功能退化;漢江中下游“水華”風險依然存在;白鷺湖、三湖等湖泊水面仍未完全恢復,江漢平原骨干河湖生態需水難以保障;全省水土流失面積仍達3萬平方公里以上。在宜居水環境方面,長江漢江沿江城市存在不同程度污染帶;中小河流水質劣于III類的河段長度占評價河長的29%;老觀湖、東西汊湖等湖泊出現富營養化現象;農村小微水體存在割裂、污染現象。在先進水文化方面,荊風楚韻特色文化尚未得到充分挖掘,水景觀營造與人民群眾親水樂水的精神體驗需求尚存差距。

  第二,傳統治水興水管水思路與貫徹新發展理念的要求不相適應。進入新發展階段,隨著社會主要矛盾的轉變,治水的主要矛盾也發生了深刻變化。當前湖北省水安全新老問題交織,特別是在水資源短缺、水生態損害、水環境污染等方面面臨嚴峻形勢。面對新形勢、新問題、新矛盾,傳統的“興水利除水害”、“重建輕管”的治水思路不能滿足時代發展的需求。在用水理念上,“節水優先”的理念已廣為人知,但適合省情的節水模式和方式尚在摸索中,廣大人民群眾的節水意識尚有待提高;在用水管理上,已開始從供水管理向需水管理轉變,但需水管理的機制尚不健全,轉變路徑仍不明確;在治水理念上,“生態優先、保護優先”的理念已深入人心,但受資金、區域經濟發展等因素影響,新的治水理念還未完全落實到治水實踐中;在治水管理上,“重建輕管”的弊端已經得到廣泛認識,但在當前的現實背景下,“重建輕管”的模式仍有巨大慣性,由“重建輕管”向“建管并重”轉變仍有待時日。

  第三,水利基礎設施支撐能力與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要求不相適應。當前湖北省水利基礎設施仍存在一些短板和突出問題,長江、漢江干支流防洪體系仍不完善,沿江平原易澇區排澇體系短板明顯,湖泊水庫洪水調蓄功能下降,大部分蓄滯洪區不具備分洪運用條件;精準調配水的手段還很欠缺,區域用水量、用水效率與未來經濟總量增長、產業結構調整、消費市場擴大后的用水需求不相匹配,水資源節約高效利用水平有待提升;漢江流域外調水量逐年增多,中下游部分城鎮和農業用水擠占生態用水,部分河湖減脫水明顯,生態環境壓力陡增;河湖互聯互通格局還未形成,重點河湖水生態修復任重道遠。水利基礎設施建設具有覆蓋面廣、吸納投資大、產業鏈長、創造就業機會多等優勢,是拉動投資、就業的“助推器”。進入新發展階段,全省水利基礎設施支撐能力與主動融入國內國際雙循環的新發展格局,促進形成新的增長點、增長極和增長帶的需求還不相適應,急需通過長遠布局一批打基礎、增后勁的水利工程,構建循環暢通、功能協同、安全可靠、調控自如、普惠共享的水利基礎設施網絡。

  第四,水利改革創新深度與提升省域治理效能的要求不相適應。水治理是省域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伴隨國家治理體系的轉型和主要治水矛盾的新變化,水治理的內容和特征發生了巨大變化。在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的同時,需積極吸納社會、市場、技術等因素的力量,以適應復雜的現代社會治理需求。當前,山水林田湖草沙全要素系統治理能力仍然缺乏,不同部門之間涉水管理機制不夠順暢;農田水利設施產權制度和運行管護機制改革仍待推進,水資源稅改革工作仍待探索;過橋貸款、開發性金融、專項債券等支持水利投資的金融政策還未充分利用,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工程建設的渠道仍不夠暢通,市場在涉水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體現不夠;水利智慧化水平不高;政府部門、社會組織、公民個體協作治水的架構尚未形成,公民涉水活動的權責意識相對薄弱。“十四五”時期,如何破解這些難題,構建“責任明晰、協調有序、監管有力”的治水格局,形成政府市場社會共建共享、協同共治的現代水治理體系和法治德治自治相結合的基層治水體系,是全面提升治水效能仍面臨的巨大挑戰。

  總體而言,“十四五”時期湖北處于戰略機遇疊加期、政策紅利釋放期、發展布局優化期、蓄積勢能迸發期和省域治理提升期,水利發展機遇大于挑戰,優勢大于不足,前景十分廣闊。需抓住機遇,加快推動水利補短板建設,促進一批水利重大工程、重大項目早落地、早建成、早見效,全面提升全省水安全保障水平,為湖北經濟行穩致遠、社會安定和諧提供堅實的水利支撐。

三、總體思路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學習領會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保障國家水安全重要講話精神,準確把握新發展階段、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圍繞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戰略要求,全面落實“節水優先、空間均衡、系統治理、兩手發力”的治水思路,主動服務長江經濟帶、漢江生態經濟帶、中部地區崛起等戰略布局及湖北“一主引領、兩翼驅動、全域協同”的區域發展布局,緊扣治水主要矛盾變化,著力構建湖北“幸福河湖”現代水網,全面提升水安全保障水平,為湖北“建成支點、走在前列、譜寫新篇”提供堅實的水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確保安全。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緊緊圍繞更好地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把增進民生福祉、保障和改善人民群眾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快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利益的水問題,強化安全意識和底線思維,提高防范化解水安全風險能力,讓水安全保障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體人民。

  ——堅持節水優先、高效利用。嚴格落實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牢固樹立全社會節水意識,始終把節水擺在優先位置;強化科技支撐,促進先進適用的節水工藝技術的推廣、應用和提高,在各領域、各地區全面推進水資源高效利用,加快形成有利于水資源節約、高效、循環利用的空間格局、產業結構、生產方式和生活方式,爭取以最小的水資源消耗獲取最大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堅持綠色發展、系統治理。遵循自然規律,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正確處理發展與保護的關系,貫徹落實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統籌考慮水資源條件、經濟社會發展需求和自然環境各要素水平,把治水與治山、治林、治田、治城等有機結合起來,系統解決水災害、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等問題。

  ——堅持問題導向、強化監管。堅持政府與市場兩手發力,全面深化水利改革,強化依法治水管水,以改革促發展、以創新添活力,使水利法制更全、體制更順、機制更活。以問題為導向,緊緊圍繞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等新老水問題,重點加強江河湖泊、水資源、水工程、資金、政務等方面的監管工作,努力營造強監管的態勢和氛圍。

  (三)發展目標

  到2025年,湖北省水安全保障能力基本達到與經濟社會相適應的水平,防災能力持續提升、供水能力顯著增強、雙控行動穩步加強、河湖生態明顯改善、智慧水利初見成效、改革監管取得突破,初步實現從水利大省向水利強省轉變。

  防災能力持續提升。長江、漢江防洪安全保障體系進一步完善,干流河道得到系統治理,重要蓄滯洪區基本達到安全運用標準。治理后重要支流普遍達到20~30年一遇防洪標準,中小河流達到10~20年一遇防洪標準,重點易澇區排澇能力基本達到10~20年一遇治澇標準。1~5級江河堤防達標率提高至60%。新增水庫防洪庫容0.8億立方米。大中型水利工程安全隱患基本消除,山洪災害防治能力進一步提高。預警防治體系基本建立。

  供水能力顯著增強。多源互補供水格局逐步實現,新增供水能力5億立方米以上;農村供水保障水平進一步提高,城鄉一體化供水全面推進,農村自來水普及率達到95%以上;大中型灌區建設持續推進,萬畝以上灌區耕地灌溉面積達到3883萬畝。

  雙控行動穩步加強。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得到落實,國家節水行動全面實施,節水政策法規、市場機制、標準體系基本建立,節水意識深入人心,用水效率進一步提高,節水型社會建設取得明顯成效。全省用水總量控制在367.41億立方米以內,萬元GDP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15%,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較2020年下降10%,農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數達到0.54以上。

  河湖生態明顯改善。重要河湖生態空間基本劃定,生態功能逐步恢復,水體連通性、自我修復能力逐步提高,河湖生態環境明顯改善。全省重要河湖基本生態流量達標率達到80%以上。人為水土流失得到基本控制,重點地區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全省水土保持率達到84.46%。

  智慧水利初見成效。水利智能應用體系基本建成,天空地一體化水利感知網和高速互聯的信息傳輸網基本建成,大數據智能決策得到應用,水公共服務能力全面提升,水利業務流程全面優化,核心業務應用模式全面創新,智能監管體系基本形成,智慧化水平整體提升。

  改革監管取得突破。河湖長制持續深化,河湖空間管控、水域岸線管理能力逐步增強,群眾滿意度逐步提高。強監管體制順暢、機制靈活、能力增強;強監管責任層層壓實,行業管理和社會管理能力顯著提升。水生態文明制度體系基本建立,水資源生態補償、水權交易、水利投融資等重點改革事項取得突破。水利法規更加健全,依法治水、科學管水能力顯著提高。

  湖北省水安全保障“十四五”規劃主要指標情況見表2。

  

 

  

 

      按照經濟社會發展遠景目標,統籌考慮湖北省發展階段、環境、條件,展望2035年,湖北現代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基本建成,水資源節約和循環利用水平顯著提升,水生態環境狀況全面改善,與社會主義現代化進程相適應的現代水治理體系基本形成,水安全保障能力大幅躍升,水利現代化基本實現。

  (四)總體布局及分區重點

  1、總體布局

  立足湖北省“湖泊多、客水多”的特殊水情,把水安全風險防控作為底線,把水資源承載力作為最大剛性約束,把水生態保護作為控制紅線,以水流功能的有序發揮為表征、以河湖水系生態健康為內涵,著力構建空間上具有顯著網絡形態、結構上具有“綱、目、結”顯著特征、功能上具有“五水統籌”(五水統籌:習近平總書記在全面推動長江經濟帶發展座談會上講話指出,統籌水環境、水生態、水資源、水安全、水文化和岸線等多方面的有機聯系,推進長江上中下游、江河湖庫、左右岸、干支流協同治理。)作用的現代水網體系。

  “十四五”時期,全省要在“補短板、鍛長板、固底板、控風險”上下功夫,重點做好“蓄、擋、控、排”等防洪能力提升,推進江河湖庫系統治理和控制性節點建設,突出蓄滯洪區和湖泊綜合治理工程建設,不斷完善大江大河大湖防洪排澇體系;堅持節水優先、分質供水,充分發揮客水資源豐富的優勢,重點推進鄂北二期、引江補漢等水資源配置工程建設,全面實施農村供水保障提升和應急備用水源工程建設,構建節約高效、多元互濟的供水保障體系;堅持保護優先、防治結合、水岸聯動,加強重點地區河湖空間管控、污染源控制和水生態修復,不斷完善河湖健康保障體系;加快建設覆蓋江河水系及水利工程的一體化感知、共享和決策系統,初步實現智慧水利一張網;加強對重點領域的監管和改革,持續推進水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2、分區重點

  圍繞湖北省“一主引領、兩翼驅動、全域協同”的區域發展布局和“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三江四屏千湖一平原:三江為長江、漢江、清江;四屏為鄂東北大別山區、鄂西北秦巴山區、鄂西南武陵山區、鄂東南幕阜山區四個生態屏障;千湖為全省各類湖、庫、濕地;一平原為江漢平原。)”的生態格局,結合湖北地勢特征和水情特點,按江漢平原、鄂西山區、鄂東北山丘區和鄂東南山區提出分區發展重點。

  (1)江漢平原

  江漢平原為海拔高程50米以下范圍內涉及的縣(市、區),西起枝江和當陽市,東迄黃梅和陽新縣,北至荊門鐘祥,南與洞庭湖平原相連,國土面積7.48萬平方公里。江漢平原歷來享有“魚米之鄉”的美譽,是我國九大商品糧基地之一,是四大發展戰略(四大發展戰略:長江經濟帶、漢江生態經濟帶、洞庭湖生態經濟區、武漢“1+8”城市圈。)的交匯區,區域地勢低平、河湖密布、溝道交錯,區位優勢、水資源優勢明顯。同時,江漢平原是我省的“水袋子”,是洪澇災害最為嚴重的地區,是人水爭地矛盾突出、水生態環境惡化最為嚴重的區域。“十四五”期間,江漢平原水安全工作要著力以完善長江、漢江防洪保護圈和長湖、洪湖、梁子湖、斧頭湖、汈汊湖等五大湖泊排澇體系為重點,突出做好洪湖東分塊、杜家臺等重要蓄滯洪區建設和五大湖區骨干渠系建設,提升大江大河大湖洪澇防治水平;努力推進一江三河、引隆補水等重點工程,構建布局合理的配水網絡,著力構筑沿江沿河綠色保護長廊;加強節水型社會建設,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與效益;依托現代信息技術,深入推進河湖長制,構建現代化的水治理體系,努力將江漢平原建設成為波平瀾安、岸綠水清的“幸福江漢”。

  (2)鄂西山區

  鄂西山區主要包括我省秦巴山區、丹江口庫區、武陵山區和三峽庫區,國土面積8.3萬平方公里。該區域是我省連片脫貧地區、大型庫壩區,也是國家重要戰略水源地、重要水源涵養區、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功能區。該區域重點是將丹江口、三峽庫區水源地建設成為國家水資源戰略保障區,加快推進引江補漢工程建設,確保“一庫凈水永續北送,一江清水永續東流”;積極推進姚家平等具有防洪功能的樞紐建設,攔洪錯峰,增強山區洪水調控能力;加強骨干水源工程建設,解決山區季節性缺水、水資源利用難等問題。

  (3)鄂東北山丘區

  鄂東北山丘區主要包括鄂東北大別山區和鄂北崗地丘陵區,國土面積2.23萬平方公里。該區域是國務院批復的《大別山革命老區振興發展規劃》的核心地帶,也是我省重點生態功能區和國家水土保持重點功能區,其中鄂北崗地是我省傳統的“旱包子”地區。該區域重點要以創建節水型社會為契機,著力破解水資源剛性需求瓶頸問題,大力推進鄂北二期及區域配套工程建設,讓“一號工程”(一號工程: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工程。該工程是解決鄂北地區干旱缺水問題的重大戰略民生工程,是湖北省投資規模最大、覆蓋面積最廣、受惠人口最多的水利工程,被譽為湖北水利“一號工程”,也是國家172項全局性、戰略性節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之一。)發揮實效;要以水生態文明建設帶動發展方式轉變為主線,著重推進大別山南麓水系等流域和區域綜合治理工程;鞏固水利精準脫貧成果,加強脫貧地區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提標升級。

  (4)鄂東南幕阜山區

  鄂東南幕阜山區位于湘鄂贛三省交界區域,國土面積0.58萬平方公里。該區域是以丘陵為主的剝蝕侵蝕低山丘陵區,也是長江中游重要的生態功能區。該區域重點是結合綠色城市轉型發展,著重加強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通過自然恢復、封育保護、坡耕地改造為重點的清潔小流域治理及濱岸植物緩沖帶建設,形成以水源涵養林為主的防護體系;加快推進鄂東南水資源配置及陸水、富水等河庫綜合治理工程,提高區域水災害防治與水資源風險管控能力。

  四、推進江河湖庫系統整治,健全防洪減災體系

  江河湖庫是湖北最大的資源稟賦,也是最大的洪澇災害隱患。全省洪澇災害防御水平與波平瀾安的水災害防治愿景仍有一定差距,亟需對流域、湖區、蓄滯洪區等重點區域以及閘壩等控制性節點進行整治,系統提升洪水“擋、排、控、蓄”能力,逐步建成要素齊全、功能完善的防洪減災體系。

  (一)強化江河防洪治理,提升洪水防御能力

  重點推進長江漢江河道治理工程。根據三峽水庫和丹江口水庫運用后的水沙變化情況,結合河段演變特征及河勢調整規律,推進三峽后續工作規劃河勢控制及岸坡治理、漢江中下游干流河道治理(含東荊河),對現有護岸段進行加固,對新出險段及時治理,加強庫區岸坡防護和消落帶整治,綜合采取多種措施,使有利河勢得到有效控制,不利河勢得到改善,形成泄流暢通、堤岸穩固、航道和港域良好的河道,維護河勢穩定及防洪安全。

  完善長江漢江堤防防洪保護圈。根據區域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需求及長江大保護的新要求,有序推進宜昌、荊州、黃岡、黃石、鄂州等長江干堤防洪工程建設和生態化改造,使長江干流局部堤段防洪能力得到提升、生態功能得以恢復。加快推進洞庭湖四口水系整治(湖北),疏挖荊南四河河道,完善堤防建設,改善江湖關系,妥善解決荊南地區水災害問題。重點推進襄陽、荊門等漢江干流岸線保護與堤防加固工程,完善漢江干流防洪工程體系,提高漢江干流整體防洪能力。

  持續推進重要支流綜合治理。結合新一輪水利補短板工作,重點開展富水、府澴河、清江、沮漳河等重要支流系統治理,統籌考慮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的治理需求,通過河道疏浚、堤防加固、岸坡防護等措施,完善區域防洪體系,達到行洪通暢、岸線穩固等目標。

  加強中小河流治理。按照系統治理與重點治理相結合、整體性規劃與分階段實施相結合的原則,統籌謀劃,綜合施策,加快實施荊竹河、拾橋河、淦河、洈水河、滾河等百余條中小河流治理,保障河道暢通、堤防達標,提升區域防洪能力。

  加強山洪災害防治。按照“以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運用新技術、新手段,加強以流域和區域為單元的山洪災害防治;繼續開展群測群防體系建設,提高群眾主動防災避險意識和能力。繼續推進重點山洪溝治理,加強岸坡防護,對重點河段和山洪溝出口進行清淤疏浚,暢通山洪出路,同時利用截洪溝、排洪渠等設施導排洪水。對典型山洪災害輔以應急處置措施,健全山洪災害防治體系。

  (二)推進湖區綜合整治,提升治澇減災能力

  加強重點湖區排澇能力建設。統籌“流域與區域、防洪與排澇、堤與圩、蓄與排”的關系,加強江漢平原長湖、洪湖、斧頭湖、梁子湖、大冶湖等重點湖區和漢北片、漢南片、武漢附近江北片等重點易澇區防洪治澇工程建設。考慮城鎮化率提升、農業生產模式轉變、蝦稻連作等種養結合面積擴大等因素,因地制宜提高治澇標準。新建、更新改造土司港泵站、閘口二站等排澇閘站,增強外排能力;疏浚沉湖排渠、東西港等被侵占、堵塞的渠道港道,擴卡清障,暢通排水通道;以武湖、汈汊湖、鐘祥南湖為示范,加大湖泊清淤力度,恢復或增大湖泊調蓄容積;加快重點易澇區分蓄洪圩垸工程建設,使其具備分洪運用條件;推進湖堤加固和退垸(田、漁)還湖工程,劃定湖泊蓄洪空間,增強湖泊蓄泄調度能力。不斷完善“自排、電排、調蓄”相結合的綜合治澇體系,提升易澇區排澇能力及治澇效益。

  推進重點城市防洪排澇能力建設。加強武漢、黃石、荊州等重點城市防洪排澇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防洪治澇標準工程體系,提升城市防洪排澇效率及應急能力。完善排澇設施布局,增強外排能力,暢通排水通道。結合“海綿城市”理念,增大城市湖泊、洼地、河渠等雨洪調蓄空間,綜合采取滲、滯、蓄、用、排等措施,加強對雨洪的疏導、調蓄、控制和利用。

  (三)完善控制工程建設,提升流域調節能力

  加強控制性樞紐工程建設。加快推進姚家平水利樞紐工程建設,增強清江干流洪水調控能力,緩解恩施市中心城區防洪壓力。加快完成碾盤山控制性樞紐建設,加強庫區防護治理及配套設施建設,提升漢江流域梯級水庫聯合調度能力。

  實施病險水庫水閘除險加固。積極推進水庫、水閘安全鑒定,排查病險隱患。對漳河、高關等病險水庫和龍口閘、樊口大閘等大中型病險水閘實施除險加固,消除安全隱患,確保水庫、水閘的安全運行和效益發揮。對部分規模減少或功能萎縮,病險嚴重且除險加固技術上不可行或經濟不合理的小型水庫,按有關規定采取降低等級或報廢處理。

  (四)加強蓄洪空間整治,提升安全運用能力

  推進蓄滯洪區建設。根據蓄滯洪區啟用機率和保護對象的重要性,重點實施洪湖東分塊、杜家臺等長江重要蓄滯洪區建設,保證能及時有效分蓄洪水;有序推動華陽河、武湖、漲渡湖等長江、漢江一般蓄滯洪區建設項目前期工作,爭取早日開工建設;加快推進富水網湖和朱婆湖、漢北河龍骨湖和龍賽湖、沮漳河觀基垸等運用幾率較多的重要支流分蓄洪民垸建設,完善流域防洪體系。

  優化蓄滯洪區布局。考慮長江上中游控制性水庫建成、丹江口水庫大壩加高后防洪形勢的變化,推動長江、漢江蓄滯洪區布局優化調整。對富水、漢北河、府澴河、沮漳河等重要支流分蓄洪民垸進行規劃和分類研究,明確工程范圍、建設任務、總體布局和管理要求。分級分類加強長江、漢江洲灘民垸等行蓄洪空間整治和管理研究,保障垸內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恢復河道行洪能力。

  (五)加強洪水預報預警,提升風險管控能力

  強化洪水預報預警預演預案。提升水文監測預警能力,強化中長期洪水預報預測能力,建立健全水文預測預報預警和應急監測體系。加強風險隱患排查,結合經濟社會發展和工程運行條件,對重要河流、水庫、蓄滯洪區等防洪能力進行復核。提升防洪工程安全監測和風險預警能力,建立常態化監測機制,對重要堤防、大中型水庫、水閘等工程運行狀態進行實時監測,對河流崩岸、堤防、水庫等險情進行預警。

  強化洪水調度和風險管理。強化防洪規劃和調度方案的指導作用,完善流域防洪規劃、江河湖泊洪水調度方案和防洪工程調度運行方案,加強流域梯級水庫及其他水工程的聯合調度,深度挖掘現有防洪工程體系的潛力及效益,促進洪水資源化利用。研究和細化防御超標準洪水和特大洪水方案,完善防洪排澇應急體系、山洪災害防御預案、防洪工程安全度汛預案,不斷提升洪澇災害科學防范及應急管理能力。進一步強化洪水風險管理,完善洪水風險圖,嚴格非防洪建設項目洪水影響評價審批。開展洪水災害調查與重點隱患排查,進行洪水災害風險評估和區劃,完成湖北省洪水災害風險普查。探索和研究洪水保險,逐步推動適合省情的洪水保險政策法規和制度。

  

 

  

 
五、依托兩江兩庫(兩江兩庫:長江、漢江和三峽水庫、丹江口水庫。)資源優勢,完善供水保障格局

  按照“確有需要、生態安全、可以持續”原則,加快推進一批重大引調水工程和水源工程,逐步完善與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相適應的水資源配置格局,擘畫湖北“幸福河湖”現代水網骨干藍圖;開展農村安全飲水提升和灌區現代化升級改造,提升農村生活生產供水保障水平;因地制宜實施一批應急備用水源工程建設,增強城市供水風險防控能力。

  (一)落實國家節水行動,促進集約高效用水

  實施國家節水行動。將節水貫穿到經濟社會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嚴格執行水資源消耗總量和強度雙控,推進全省40%以上的縣(市、區)級行政區達到節水型社會驗收標準。圍繞“合理分水、管住用水”,強化農業、工業、生活等重點領域節水。以鄂北崗地為突破口大力推進節水灌溉,優化江漢平原作物種植結構,推廣種養結合生態方式,開展高標準農田和高效節水灌區建設,實現農業節水增效;推進工業節水改造,推動高耗水行業節水增效,推行水循環梯級利用以實現工業節水減排。推進節水型城市建設,降低管網漏損,推進公共領域節水,嚴控高耗水服務業用水,鼓勵利用再生水、雨水等非常規水源,提高非常規水利用率。開展節水主題宣傳活動,提高全民節水意識,創建一批節水示范基地。全省30%以上的高校完成節水型高校建設,發揮高校在節水宣傳教育中的示范引領作用。強化節水監督管理與考核,逐步建立節水目標責任制,將水資源節約和保護的主要指標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綜合評價體系。

  (二)構建互聯互通水網,健全骨干供水格局

  構建高效協同的水資源配置網。堅持“三先三后”原則,強化水資源剛性約束,把節水、提效、治污、環保、控需作為重要前提,結合全省水資源時空分布的總體格局,依托長江、漢江兩大河流以及三峽、丹江口兩大國家級水源地的資源優勢,加快實施一批重點骨干引調水工程,形成“東西互補、南北互濟、調配自如”的水資源配置體系,增強全省水資源空間調配能力,全面支撐經濟社會可持續、高質量發展。在鄂北、鄂中丘陵區,重點推進鄂北地區水資源配置二期工程、鄂中丘陵區水資源配置工程,進一步解決“旱包子”地區水資源短缺的突出問題;在鄂西山區,重點實施引江補漢工程,加強引江補漢輸水線路沿線補水工程方案研究,更好地發揮國家骨干水網對南水北調中線影響區的補償作用,緩解漢江中下游和江漢平原水資源緊張局勢;在江漢平原地區,加快推進一江三河等水系綜合整治工程,解決江漢平原腹地生態水量不足、水網連通不暢、生態功能退化等問題;在鄂東地區加快推進大別山南麓水資源配置、鄂東南水資源配置等工程,以滿足鄂東北、鄂東南地區日益增長的優質水資源需求。同時,在骨干調水工程的基礎上,加快推進清江引水、引隆補水、鄂坪調水等一批區域性引水工程,緩解局部缺水區的用水困難。

  推進重點水源工程建設。統籌當地水與外調水、城市與鄉村、地表與地下、常規和非常規水源建設,加強各類水源聯調聯供,提高區域供水保障程度。重點推進黃糧兩河口、潭口二庫等需求迫切、基礎條件較好的水庫開工建設,提高區域城鄉生活、灌溉供水保證率;在強化各項節水措施、提效控需的基礎上,加快推進一批配套水庫建設,充分發揮外調水效益;因地制宜推進一批小型水庫建設,著力提高干旱易發區、偏遠山區的水資源供給水平;謀劃實施一批小型引調提蓄工程,緩解部分干旱死角區的用水困難;結合三峽后續工作湖北重要影響區處理項目,新建或更新改造一批引提水閘站,減輕長江中游不利影響;以地下水源為主的地區,有條件的要加快水源置換,減少地下水開采量。

  (三)改善農業農村供水,助力鄉村振興發展

  提升農業灌溉水平,保障糧食安全。深入落實“藏糧于地、藏糧于技”戰略,以糧食生產功能區和重要農產品生產保護區為重點,重點推進漳河、東風渠、引丹等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現代化改造,加快推進蘄水、太湖港和浮橋河等大型灌區新建擴建工程;穩步實施5~30萬畝重點中型灌區節水配套改造項目和脫貧山區縣一般中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積極推進一批小型灌區農田水利建設。通過完善渠首水源和骨干渠系達標建設、新建計量監測設施和智能化改造等措施,著力補齊全省農田灌排基礎設施短板,推廣精準節水灌溉控制技術,以水資源的節約高效利用推動形成農業發展新業態、新模式,助推鄉村振興戰略。

  推進城鄉供水一體化,保障飲水安全。以鞏固提升農村飲水安全脫貧攻堅成果和推進農村供水高質量發展為主線,以縣域為單元,以項目為依托,立足高標準,提高保證率,著力完善農村供水工程格局。圍繞“基本公共服務實現均等化,城鄉區域發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顯著縮小”的遠景目標,堅持“建大、并中、減小”原則,抓住重點,查漏補缺,有條件的地區大力推進城鄉一體化;無條件的地區以人口集聚的鄉鎮或行政村為中心,建設或改造萬人工程及延伸供水管網,擴大規模化供水覆蓋范圍;規模化工程仍無法覆蓋的地區,實施一批老舊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標準化建設與改造。堅持建管并重,加強供水工程運行管理,強化水源保護、智慧供水、水費收繳,建立農村供水運行管理長效機制。

  落實移民后扶政策,促進安居樂業。統籌安排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庫區基金等移民專項資金,有效銜接其他規劃。落實好直補資金扶持政策,在原有后期扶持規劃建設的基礎上,整合各方資源,補齊公共設施突出短板,完善道路工程、供水工程等基礎設施以及學校、超市等公益設施,使移民生活、生產條件得到根本改善;結合鄉村振興戰略,立足自然稟賦和地區特色,加大移民區產業扶持力度,促進產業結構優化調整,發展一批符合自身實際、主導產品突出、經營規模適度的優勢特色產業,促進移民增收;加強移民安置區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開展灌區續建配套及節水改造、農村飲水鞏固提升工程、綠色小水電創建等;開展美麗家園建設,加強移民區水美鄉村建設,改善移民生態環境;加大移民技能培訓力度,提高就業創業培訓質量,促進建成和諧穩定、生態宜居、富裕文明的移民新村,使移民真正搬得出、穩得住、能發展、可致富。

  (四)布局應急備用水源,加強城鄉水源保障

  加強城市應急備用水源建設。統籌流域與區域、常規與應急、新建與挖潛的關系,整體謀劃城市應急備用水源格局,協同推進常規水源和應急備用水源建設。以“多類型水源互濟、多水源保障互補”為目標,按照“先挖潛、再新建”的思路,根據城市自然條件、供水水源特點和發展規劃,合理選擇和確定應急備用水源工程的建設位置、類型、規模和標準;加強應急備用水源的涵養和保護,保障水源地水量、水質安全可靠。優先推進水源單一、供水保證率較低的城區以及咸寧、天門、黃岡等用水需求增長較快、水源地水質易受污染的城區應急備用水源建設。各級人民政府統一領導并組織構建水源可靠、水質達標、規模適宜、布局合理的應急備用水源體系,建立良性的運行管理維護機制,當遭遇特大干旱或突發水安全事件時,縣級及以上城市居民基本生活和必須的生產、生態用水得到有序供應,切實保障城市安全運行和可持續發展。

  推進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設。逐步完善旱區抗旱工程體系,完成鄖陽區、廣水、棗陽等嚴重受旱縣抗旱應急水源工程建設,啟動當陽、紅安、恩施等一般受旱縣應急水源工程建設,試點開展抗旱非工程措施建設,以滿足發生不同程度干旱時保障對象的基本用水需求。適度調整抗旱水源項目覆蓋范圍,盡早推進前期工作。

  

 

  

 

六、實施四屏兩帶

(四屏兩帶:其中“四屏”指鄂東北大別山區、鄂西北秦巴山區、鄂西南武陵山區、鄂東南幕阜山區四個生態屏障;“兩帶”指長江經濟帶、漢江生態經濟帶。)生態治理,維護河湖健康生命

  以保障“四屏兩帶”生態安全和滿足人民群眾對優質水資源、健康水生態、宜居水環境、先進水文化的需求為目標,貫徹生態優先、綠色發展理念,堅持節約與保護優先、自然恢復與治理修復相結合,深入實施長江大保護戰略,加強河湖生態空間管控和源頭治理,強化江河湖庫生態保護治理,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化保護和修復,科學推進水土流失綜合治理,構筑河湖生命健康保障線,為鞏固生態系統碳匯能力、提升生態系統碳匯增量、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奠定堅實基礎。

  (一)劃界確權,加強空間管控

  結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生態保護紅線,合理確定水域、涉水陸域生態空間范圍,科學劃定河湖庫管理范圍,設置界樁標示,嚴格河湖庫形態保護。加強水域岸線管理,依法依規劃定保護區、保留區、控制利用區和開發利用區,嚴格用途管制。加強河湖空間管控,恢復河湖水系的自然脈絡和歷史風貌,確保河湖水域面積不被侵占、天然形態得到保持和恢復,減少對水生態系統的人為擾動和外部干預。健全河湖管理保護長效機制,完善河湖水生態空間監控網絡設施,嚴格規范各項涉水活動,全面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圍內“亂占、亂采、亂堆、亂建”問題,恢復水生態空間,提升河湖生態功能。

  (二)水岸聯動,強化源頭治理

  推進重點地區水土流失治理。對秦巴、武陵、大別山及三峽庫區等國家級重點生態功能區和幕阜山、神農架等省級重點生態功能區,開展植樹復林、退耕還林還草、受損庫岸和消落帶治理。重點實施丹江口水庫、三峽水庫庫濱帶生態治理及庫區水土流失治理和白蓮河、封江口等大型水庫綜合治理工程,推進漢江中下游梯級開發蓄水導致的漢江崩岸段水土流失治理,逐步提升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態系統穩定性,修復庫區多重生態功能,構筑生態安全屏障。加強河道上中游坡耕地治理,因地制宜開展生態清潔小流域建設,使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的生態環境走上良性循環軌道。繼續加強水土保持,提升水土保持率,使生態環境得到明顯改觀,基本實現山川秀美。

  政府主導強化污染源頭防治。以水功能區為單元,合理確定水資源承載能力,明確污染物入河量控制目標,科學制定陸域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紅線。通過政府主抓、多部門協調聯動,多措并舉加大水污染源頭防治力度,重點推進工業、城鎮生活、農業農村污染綜合治理,提升廢污水集中收集處理能力和排放標準,促進入河污染物總量削減。按照水功能區限制排污總量及水質改善要求,科學劃定入河排污口的水域分區,優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嚴格入河排污口管理,改善水功能區水質。

  (三)多措并舉,修復河湖生態

  加強重要河流水生態修復。結合水利部門在修復生態空間、改善生態環境方面的職能,按照《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的具體要求,以長江為核心,聚焦漢江、府澴河、通順河、漢北河、荊南四河等生態安全地位重要、水環境水生態問題突出的河段,深入推進流域水生態環境系統治理和保護修復,重點實施漢江流域、府澴河流域等江漢平原重要河流水生態保護與治理修復以及長河黃州段、漁洋河五峰段等主要城市河段生態修復工程,提升河流生態服務功能。落實河流重要控制斷面生態流量保障,建立健全生態流量監測預警機制,開展河流健康評估,推進幸福河流建設,構建配置合理、結構穩定、功能完善的長江干支流綠色生態廊道,確保“一江清水永續東流”。

  實施重點湖泊水生態修復。對江漢平原重點湖區,包括漢江中下游區、四湖流域、鄂東南水網區等水污染較嚴重、水生態系統脆弱、功能退化的重要湖泊開展水生態修復,重點實施四湖流域、鄂東南湖泊群水生態修復治理工程和武湖、汈汊湖、鐘祥南湖等湖泊清淤及綜合治理試點工程,通過湖濱帶生態修復、水系連通、退垸還湖、濕地生境保護、人工棲息地建設等措施,改善湖泊水環境,恢復湖泊生態功能。強化水量調度管理,綜合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等多方面因素,為湖泊生態水位提供保障。推進湖泊健康狀況評估,在水文水資源、水生生物狀況、服務功能、生態風險等不同層面針對性施策。創新湖泊水生態水環境綜合治理等領域的投融資機制,推動平原湖區生態保護與低碳經濟發展互促共進。

  加快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以縣域為單元、水系為脈絡、村莊為節點,重點推進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工作。優化農村水系布局,綜合采取水系連通、清淤疏浚、岸坡整治、水源涵養與水土保持、河湖管護等措施,統籌考慮干支流、上下游和左右岸,集中連片推進水域岸線共治,恢復水系空間形態和基本功能,提升農村水系的內在動力和自凈能力,改善河湖水環境質量。加快水美鄉村建設,全域整治農村人居環境,打造幸福家園、綠色田園,為豐富農村經濟業態,促進農業產業化、市場化發展營造健康宜居的生態環境,以治水和興水支撐農業產業強省建設。

  實施綠色水電生態化改造。堅持生態優先、綜合利用,實施水電站升級改造,維護流域生態環境。有序推進水電站生態機組、生態泄流設施建設與改造,優化調度運行方式,強化生態流量動態監測,保障下游河道生態用水需求。以增效擴容改造為抓手,突出河流生態修復,積極開展綠色小水電示范電站創建,引導農村水電綠色轉型,實施“一站一策”,強力推進小水電清理整改,倡導綠色低碳生活,助力點亮鄉村行動和早日實現鄉村碳達峰碳中和。

  (四)因地制宜,弘揚特色水文化

  加強水利風景區創建。結合江河湖庫水系連通、水土保持、河湖生態修復等水利工程建設,開發水文化景觀,推動鞏固脫貧攻堅、文化旅游與水利融合發展。推進潛江興隆水利風景區、興山南陽河水利風景區、遠安回龍灣水利風景區等一批獨具地方文化特色和品牌效應突出的國家級、省級水利風景區建設,彰顯水利風景區的內涵和功能,實現“一河一湖一庫皆成一景”。加強現有水利風景區維護利用與動態監管,提升水利風景區質量和服務水平,保障水利風景區長效運行。

  加強水文化保護傳承。圍繞纖夫文化、赤壁文化,屈家嶺、石家河文化等長江流域歷史瑰寶以及荊江古堤、張公堤、白起渠灌溉遺產等獨具荊楚文化特色的水利工程遺跡,深入挖掘其水文化內涵及時代價值,傳承水文化,延續歷史文脈,彰顯湖北底蘊。探索建設水利展示館、水利博物館,向人民群眾宣傳治水興水的偉大成就,弘揚水精神,講好治水故事,凝聚水利靈魂。以三峽、葛洲壩、丹江口等重大水利樞紐為依托建設水文化,將水文化與水工程有機結合,把自然之河治理成為效益之河、人文之河、美麗之河。依托“世界水日”、“中國水周”等活動,廣泛宣傳水資源開發利用中的經驗和教訓,提高公眾對開發和保護水資源的認識,營造全社會節水愛水惜水的良好氛圍;開展水情教育體系建設,創新公眾參與水利建設各環節的方式,并向社會公眾進行普及宣傳。

  

 

七、構建一云兩端

(一云兩端:“一云”指水利云,通過利用公共云和建設專有云,為水利大腦提供大規模存儲和計算能力;“兩端”指水利信息感知端、智慧使能應用端,前者感知、傳輸信息,后者通過挖掘融合分析數據,輔助決策和支撐應用。)信息網絡,提高信息化水平

  以《湖北省智慧水利總體方案》為藍本,以水利網信“實用、安全”發展為總要求,按照“透徹感知、全面互聯、智能應用、泛在服務”的智慧水利特征,充分運用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移動互聯、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深化業務流程再造和業務模式創新,強化水利業務與信息技術深度融合,加快“一云兩端”信息化基礎設施升級改造及大數據建設,全面提升水利信息采集、存儲、應用和安全保護能力,補齊涉水要素感知、信息高速互聯、系統決策應用等信息化短板。

  (一)完善涉水信息全要素動態感知體系

  按照水文現代化和水資源監測體系等建設要求,進一步完善全省監測站網布設,擴大信息采集覆蓋面,提升防洪排澇動態監測能力,加強省級重要防護對象的水情、雨情、墑情、工情、災情監測以及易旱地區信息采集。提升重要江河湖庫水文監測、水庫水雨情自動監測、大中型和重點小型水庫安全監測、重要水質站監測、水工程建設質量監測、大中型工程安全運行實時監控等監測覆蓋率和水平。提高河湖重要斷面生態泄流監控保證率、取水許可證入庫率。大力推進省、市、縣三級重點用水單位取用水量在線監測設施建設。開展天空地一體化的采砂監測、圍湖填湖監測、重要堤段及重點險工險段監測,提高敏感河段、重要河段監測覆蓋率,并利用遙感數據對采砂、圍湖填湖區域進行動態識別。全面普及水土保持重點工程和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管信息化應用。全面推進物聯網、無人機、遙感技術、無線傳感等技術在水利工程中的應用。

  (二)豐富互聯互通的數據資源共享網絡

  采用“一云兩端”架構,基于水利云和分布式計算、存儲和管理技術,全面實現各類業務數據統一采集匯聚和整合,完善統一水利對象管理、統一基礎數據、統一數據服務的水利數據資源池和“湖北水利一張圖”。搭建水利大數據整體框架,建設水利大數據的歸集、存儲、管理和共享服務體系,在河湖庫監管、供用水監控、水旱災害預警、水利建設市場監管、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管、水利遙感和輿情監管等方面推進水利大數據應用。完善全省水利大數據資源目錄,啟動電子圖書館建設,整合業務平臺及門戶網站,升級現有網絡,形成數據匯集、交換和共享機制,升級“湖北水利一張網”。初步建立全省水資源統一監控管理模型、水旱災害精準預報及應急指揮調度模型、流域河湖及水工程聯合調度模型。建立數據分析和挖掘模型,生產面向業務和綜合決策的多級數據分析產品。

  (三)整體提升智能化應用決策支持水平

  在整合優化現有水利業務應用基礎上,在洪水、干旱、水工程安全運行、水工程建設、水資源開發利用、城鄉供水、節水、水土流失和水利監督等業務領域充分運用水利云、人工智能等技術,建立涵蓋主要業務需求的應用大系統。在完善洪澇災害防御水利專業模型庫的基礎上,開發重要流域(區域)分布式水情預測預報、水工程聯合調度、實時洪(澇)水演進及影響分析一體化智能化洪澇災害決策支持系統。開展江河湖庫旱限水位(流量)試點工作;開展旱情監測指標體系構建,研發旱情綜合監測評估模型;結合土壤墑情實時監測成果和旱限水位(流量)開展抗旱水源調度,完善旱情監測預警綜合系統。大力推動智慧河湖、智慧水庫建設,基本建成河湖長制管理、水域岸線管理和河道采砂管理等智能應用。形成較精準的湖北省水土保持預測預報模型,掌握全省水土保持狀況及變化情況,初步實現湖北省水土流失監測“十化”(十化:規劃布局科學化、制度標準體系化、監測機構規范化、站點建設標準化、數據采集自動化、數據處理智能化、動態監測常態化、經費保障穩定化、成果管理制度化、支撐服務高效化。)目標。

  

 

  

 

八、完善務實高效監管體系,提升行業監管水平

  從法制、體制、機制入手,重點加強對涉水行為、水資源、水土保持、水利工程等領域的監管;按照“分級管理、上下聯動、屬地負責”原則,層層傳導壓力,壓實強監管責任,推動省級監管體系向市縣一級延伸;完善水利監管體系,健全監管體制機制,做到“監管制度有章可循、監管工作規范有序、監管行動有法可依”,切實推動水利行業監管從“整體弱”到“全面強”轉變。

  (一)加強涉水行為監管

  健全涉水行為標準規范,根據流域、區域自然條件及社會經濟發展狀況,建立和完善取用水、節水、排水、水域岸線利用等規章制度。以河(湖、庫)長制為抓手,以推動河(湖、庫)長制從“有名”到“有實”為目標,切實推進河(湖、庫)長制提檔升級,充分發揮河(湖、庫)長的指導、協調和監督作用。嚴格水域岸線保護和利用,鞏固河流、湖泊、水庫等水域空間管控標準化、監測能力標準化、管護保潔標準化建設成果;深入推進“清四亂(清四亂:清理河湖空間內的“亂占、亂采、亂堆、亂建”等問題。)”常態化和規范化;運用遙感、航拍等新技術設備,切實加強河湖水域岸線監管和湖泊形態監測;加強小微水體管護,改善農村河渠水生態環境;推進江河湖庫監管示范建設行動,加快形成“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全民參與”的江河湖庫共治共享格局。

  加強對非法采砂行為的監管,全力打好河道非法采砂整治標志性戰役,抓好采砂船舶清理以及集中停靠點、聯合執法駐守點建設,推進河道采砂有序可控。持續推進水利血防,針對螺情、血吸蟲疫情嚴重的重點河段和部分灌區的灌溉干支渠進行血吸蟲病綜合治理,有效防范釘螺風險。加強水風險管控,強化風險意識,建立嚴格的風險管理制度,制定水安全風險防范應急預案,健全應急處置機制,妥善應對防洪、水資源、水生態環境、水利工程等領域風險以及水庫移民社會穩定風險,預防和減少突發水安全事件造成的損害。

  (二)加強水資源監管

  堅持節水優先方針,深入落實國家節水行動。堅決執行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以“合理分水、管住用水”為目標,在保證河湖生態流量的前提下做好水量分配,加快完成跨市州重要河流及重點大中型水庫水量分配,對超過用水總量指標的流域和區域,嚴格控制其水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進一步完善用水定額標準體系,對生活、工業、農業及生態用水提出可量化、可操作的指標和清單,強化用水總量和用水效率監管,建立完善的水資源監管規范和制度體系。強化水資源統一調度配置,健全調度機制和手段,保障城鄉生活、生產和基本生態用水需求,提高供水安全保障能力。

  加強建設項目水資源論證和節水評價工作,嚴把取水許可審批關。加強重要斷面、重點取水口實時監控,強化用水統計調查,促進實現水資源“三條紅線”、可開發利用量、取水許可情況、實際供用水情況等信息“一張圖”管理。嚴格取水許可審批制度,制定年度取用水計劃,全面推行取水總量控制,實行嚴格的取用水管理。完成取水工程(設施)核查登記整改提升。加強用水定額標準體系建設,發揮用水定額對促進水資源節約集約利用的剛性約束和導向作用,抓好重點用水戶監控工作,加快提升節水工作水平。

  (三)加強水土保持監管

  按照全省“三屏兩片兩帶一圈”(三屏兩片兩帶一圈:指鄂東北大別山-桐柏山生態屏障、鄂西北秦巴山區生態屏障、鄂西南武陵山地生態屏障三個生態屏障;鄂東南幕阜山區重點治理片、三峽庫區重點治理片;長江流域水土保持帶、漢江流域水土保持帶;武漢城市圈。)水土流失防治總體格局,堅持以防為主,嚴格執行水土保持“三同時”制度,明確水土流失防治責任。突出抓好重點區域水土流失綜合治理,運用高新技術手段,不斷強化對生產建設活動的全面監管。繼續推進水土保持監測網絡升級改造,建立完備的水土保持監管制度體系,加強全省水土流失動態監測、水土保持監管重點監測,扎實開展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三色”評價(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測“三色”評價:監測單位依據擾動土地情況、水土流失狀況、防治成效及水土流失危害等監測結果,對生產建設項目水土流失防治情況進行評價,在監測季報和總結報告中明確“綠黃紅”三色評價結論。)結論復核和重點工程“圖斑精細化”監管,有效遏制自然因素和人為因素導致的水土流失和生態破壞。

  (四)加強水利工程監管

  加強水利工程建設監管。重點做好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管理,同時加強小型水庫、農村飲水、農田水利工程、小型閘站等民生工程在建設質量、進度、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監管。繼續強化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的“四制”監管。在推行代建制、設計-施工總承包(DB)、工程總承包(EPC)等水利工程建設管理模式基礎上,積極探索推行符合湖北實際的水利建設管理新模式。加強信用體系建設,規范市場主體行為,引導水利建設市場良性發展。強化工程質量監管,切實落實工程質量終身責任制,提升工程建設管理水平。

  加強水利工程運行監管。實施堤防、水庫、閘站、灌區骨干渠系等水利工程劃界確權,強化空間管控。加強大中型水庫汛限水位監管和小型水庫安全運行監管。完善重要蓄滯洪區管理機構,明晰管理權責,強化蓄滯洪區社會經濟活動監管。健全大中型水利工程運行機制,完善安全監測設施,明確工程運行維護監督責任及資金保障渠道,定期評估工程運行情況。深入小微型水利工程運行管理體制改革,協調解決無專項管護經費、管護體制不順、建管用脫節、責權利分離等問題,力促小微型水利工程產權明晰、責任明確、經費落實、管理到位,確保各類水利工程良性高效運行,持續發揮效益。完善水利資金監管機制,建立水利資金全過程監管制度,以資金流向為主線,實行對水利資金分配、撥付、使用的全過程監管;加大財務專項監督檢查力度,跟蹤掌握水利建設資金撥付、使用等情況,加強監督成果的運用。

九、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創新,激活水利發展活力

  理順部門職能,不斷深化水價、水權水市場、水利投融資、水利“放管服”等重點領域改革,激發水利改革發展動能,著力構建系統完善、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現代水治理體系;加強法律法規和體制機制建設,增強依法治水管水能力;推進基礎設施及裝備建設,加強科技創新和人才隊伍建設,切實提升行業能力;完善社會服務體系,充分發揮水利對社會和其他行業的支撐作用。

  (一)深化重點領域改革

  深化水價改革。深入推進農業水價綜合改革,嚴格落實農業用水總量控制和定額管理,建立農業水權制度和水權轉讓機制,加快量測水設施建設,實現農業用水計量,建立健全農業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合理調整農業用水價格至運行維護水平。建立健全農業水價綜合改革精準補貼和節水獎勵機制,加強農業用水需求管理,提高農業用水效益和效率,促進農業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約化轉變。加快推進供水水價改革,加強供水價格管理,建立充分反映成本、激勵提升質量的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完善城鎮居民階梯水價制度,全面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逐步將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不低于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補償成本并合理盈利水平,進一步拉大特種用水與非居民用水的價差。

  探索水權水市場和資源補償機制。建設和完善水資源計量和監測系統,通過建設取用水監控體系,對取水用戶進行實時監測。在宜都市試點農村集體水權確權的基礎上,繼續開展其他縣市水權確權,進一步完善農業用水確權,探索和開展工業用水確權。建立水權交易機制,培育發展水市場,探索開展多種形式的水權交易,重視生態用水權的配置。因地制宜探索水權交易業務新模式,探索開展“農業高效節水PPP項目+水權交易”、“合同節水項目+水權交易”等水權交易業務模式。健全水資源費征收機制,建立區域、流域間水資源引調補償機制,按照“誰受益誰補償”原則,對供水區域、流域進行補償。探索生態補償機制,在江河源頭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重要河流敏感河段和水生態修復治理區、水土流失重點預防區和重點治理區以及具有重要飲用水源或重要生態功能的湖泊開展生態保護補償,并適當提高補償標準。

  深化水利投融資機制改革。落實水利金融支持相關政策,利用好水利信貸優惠政策,多渠道籌措水利資金。鼓勵和吸引社會資本投入水利建設,通過招商引資、股權投資、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等形式調動社會各方參與水利建設和運營。加強水利投資風險管理,開展政府水利投資項目“代建制”管理,完善政府投資決策與監督約束機制。

  深化水利“放管服”改革。堅持以“放管服”改革為突破口,不斷加快水行政管理職能轉變,提高水利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水平。按照“應放盡放”的目標要求,做好對現有行政許可事項的摸底清理、論證及取消或下放工作。深化績效管理,實現績效評價全覆蓋。深入推進“雙隨機、一公開”監督檢查,加大明查暗訪、重點監管等力度,抓好已取消或下放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以信用監管建立統一征信體系,推行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統一標準、簡化程序、完善體系,優化行政審批辦理窗口流程和服務。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建立審批信息管理系統,進一步提高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比例,優化網上審批流程。

  (二)加強行業能力建設

  著力提高水利科技創新能力。加快水利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建設一批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多種形式的科技示范園區(基地)、試驗站、野外觀測臺站,滿足不同層次科研任務的需求。加強重大水利科技問題研究,推進湖北省重大科技項目攻關。重點對長江、漢江沿江平原、四湖流域、荊南四河等地區開展水旱災害防治、綜合節水、水資源高效配置、水工程優化調度、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等重大水利科技問題關鍵技術研究。加強現代高新技術如云計算、大數據等信息化技術與水利適用技術的有效集成和相互融合。加快水利科技創新成果轉化,積極推廣新技術、新工藝、新產品、新材料以及前沿技術在水利工程中的應用。

  加強法律法規和制度建設。加強水利規劃引領作用,完善水利規劃體系,加強重點水利規劃的編制和審批,強化規劃約束和管控,統籌謀劃湖北省水安全保障頂層設計。施行《湖北省節約用水條例》,全面推進節約用水。不斷推進建立健全全省河湖空間管控、水資源量效雙控、蓄滯洪區管理及運用補償等涉水地方法規規章制度,改變“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執法難度大”的被動局面,增強依法治水管水能力。健全水利系統重大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制度,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公職律師制度;抓好水利綜合執法和常態化聯合執法,全面推行水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穩步提升水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

  加快推進水利標準化工作。完善水利標準的研制、實施、監督工作機制,推動新興技術、產品和服務快速轉化為標準,形成科學、先進、完善的和具有湖北特色的水利標準體系。積極主導或參與各級水利標準的制(修)訂工作,強化水利標準實施與監督,充分發揮水利標準在構建現代化水治理體系中的基礎性支撐作用。

  加強執法隊伍及裝備建設。推進水政監察隊伍執法標準化建設,提升水行政綜合執法能力,重點在長江大保護、水資源管理、水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加大日常巡查和現場執法力度,積極開展專項執法和集中整治行動,嚴厲打擊涉水違法行為。以先進技術手段和儀器設備推廣應用為重點,持續推進水管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大壩、堤防等隱患排查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水利工程搶險物資儲備建設。加快推進水文現代化建設,推進水文測報先進技術裝備配置和應用,增強水文測報和信息服務能力。加強采砂管理執法基地建設,加強重點水域水政執法監察船、執法躉船、執法碼頭、取證裝備建設。

  大力加強水利人才隊伍建設。瞄準國家和湖北省發展戰略中的重大涉水問題以及新階段水利高質量發展對水利人才的需求,加快建設一支弘揚新時代水利精神、高素質專業化創新型的水利人才隊伍。搭建高端拔尖人才培養平臺,依托國家和省級重點工程、重大項目,加大領軍人才的培養力度。注重水利技能工匠人才培養,以提高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為核心,打造一支專業水平高、綜合能力強、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的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加強急需緊缺人才培養,在信息化技術、建設管理、水利創新等薄弱環節和重點領域,加強急需緊缺人才的引進和培養。強化基層專業人才培養,重點實施水利人才“訂單式”培養專項計劃,水利“三支一扶(三支一扶:是畢業生基層落實政策,指大學生在畢業后到農村基層從事支農、支教、支醫和扶貧工作。)”推進計劃,加強人才本土化培養;在縣以下基層水利系統開展職稱“雙定向”評聘改革試點,多渠道、多方式提升基層水利人才的專業素質、管理能力和福利待遇,針對農村安全飲水、排灌設施、河湖管理等日益繁重的工作需求,合理增設基層崗位。

  (三)完善社會服務體系

  完善基層服務體系和能力提升。健全基層水利服務體系管理體制,加強基層水利站建設。加強服務能力培訓,提升基層水利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和素質。優化基層服務平臺,提升辦事水平和效率,建立基層服務評價體系。

  促進社會服務功能的完善和拓展。不斷探索將防汛排查、應急供水、小型水庫管理、河湖清障、巡查、水文監測預警等水利公共服務市場化,水利工程管理單位根據實際需要通過合同、委托等服務購買方式,將適合市場、社會組織承擔的水利公共服務部分或者全部交給市場和社會組織承擔。建立健全水利公共服務標準體系,制定規范性文件和鼓勵政策,吸引更多的市場主體進入到水利市場中,分類逐步推行工程建設管理、運行管理、維修養護、技術服務等水利公共服務市場化。

  充分發揮水資源的商品價值和服務價值。充分探索水流資源、水能資源、岸線資源、景觀資源、砂石資源、漁業資源等涉水資源社會經濟服務功能和商品價值,以白蓮河水庫生態產品價格實現機制探索為典型,以水利工程和河湖水域為媒介,充分利用各類涉水資源構建對供水、港口、發電、航運、旅游、交通、住建等部門的服務體系,建立價值產生和回收機制,健全水資源稅費征收機制,拓寬水資源利用和保護投資來源渠道,促進河湖和水利工程健康運行和良性循環。加強河湖庫生態環境保護與治理,保障河湖庫生態空間和健康,增強河湖庫的洪水調蓄、生物多樣性、凈化環境等生態服務功能,探索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將水資源的生態服務功能轉換為社會經濟服務功能。

十、環境影響

  規劃實施可有效提升全省水安全風險防控能力,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有效改善河湖水生態環境,將對全省生態環境和生產生活環境帶來積極影響,但規劃工程建設過程中也可能對局部產生一些不利影響。

  (一)主要有利影響

  一是有效防御洪水,防止引發重大污染。防洪減災工程體系建設不僅能提高流域和區域防洪能力,有效防御洪水,還能為人民群眾創造安居樂業的氛圍和外部環境,保障當地經濟社會穩定發展。堤防、水庫除險加固、蓄滯洪區等防洪工程的實施可減少洪水泛濫,避免廢物、廢渣和有毒有害物質隨洪水擴散,減輕或避免受災地區疫病傳播和水污染風險;河道整治工程、山洪災害防治工程的實施可有效減少岸坡失穩,可有效防治山洪、泥石流,減輕土壤侵蝕,減少水土流失,有利于區域植被恢復和生態環境質量改善。

  二是促進資源均衡,改善生活生產環境。水是生命之源,生產之要,生態之基。特殊的地理環境和氣候條件導致湖北省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區缺水嚴重,部分生態環境用水被擠占嚴重,人居環境和生產條件亟待改善。重大引調水工程的實施不僅能促進水資源更加均衡,緩解用水矛盾,保障城鄉居民生活和生產用水;還可退還被擠占的生態環境用水,保障河湖生態需水,改善水環境;亦可實現“優水優用”,減少區域病的發生,改善人居環境。灌區工程的實施不僅能保障糧食安全,還可改善土壤條件,避免土地荒漠化。

  三是修復河湖生態,維護河湖生命健康。堅持節約與保護優先、自然恢復與治理修復相結合原則,推進重要水功能區、重點河流湖泊、農村水系等水生態修復及綜合治理,改善河道生態流量泄放狀況,維護江河生命健康。河湖空間管控工程的實施不僅能明確河湖空間范圍,還可保護生物棲息地,維護生物多樣性。重要源頭控污工程的實施可減少污染物入河湖量,從源頭削減入河湖的污染負荷。重要河湖生態修復可有效恢復河湖自然岸線,恢復河湖生態功能。水系連通及水美鄉村建設工程可暢通水流通道,改善水生物特別是洄游生物的生存環境,也可為城鄉居民提供親水、享水、樂水的優質平臺,改善人居環境。

  (二)主要不利影響

  “十四五”時期,水利工程建設可能對局部區域帶來一些不利環境影響。工程建設所占用的土地資源主要為臨時占地,其土地生產力將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還有小部分永久占地,如防洪除澇工程的建設占地、新建水庫工程的壩區庫區占地以及港渠的開挖占地等。征地移民問題復雜,若處理不好可能帶來一定的社會影響。工程施工期機械設備施工產生的廢水、老堤身結合面清基、削坡開挖、土料場表土剝離、混凝土拆除等可能引起少量的水土流失,施工中產生的污染物、廢氣、噪音可能對局部河湖水質、空氣和聲環境產生不良影響。工程建設對環境的不利影響主要集中在施工期,可通過相應的處理措施削弱或減少不利影響,隨著工程建設的結束,不利影響逐漸消除。

  (三)環境影響減緩措施

  規劃實施過程中需高度重視水利工程建設的不利環境影響,依法加強相關規劃編制和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等前期工作,強化生態環境保護措施,并根據生態環境對規劃實施的響應,及時優化調整實施方式,強化對工程規劃、設計、建設、管理全過程監管,最大程度減免規劃實施的不利環境影響。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堅持節約和綠色發展。加強水資源的統一管理和用水總量控制。合理配置生活、生產、生態用水,減少對水資源的過度消耗,逐步退還擠占的河道內生態環境用水。水資源開發利用需優先保障河流基本生態環境用水,維持江河湖庫合理生態需水水位,促進人水和諧,維護河流健康。協調好水資源開發利用與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布局的關系,完善水工程特別是控制性樞紐工程的調度運行方式,切實保障河湖生態環境需水,將工程對生態環境的負面影響控制在可承受范圍內,并逐步修復生態、改善環境。加快建立全社會水資源高效循環利用體系,提高水資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推進水資源可持續利用,促進形成節約水資源、保護水環境的區域產業結構、經濟增長方式和雙循環消費模式。

  二是嚴格實施水資源和水生態環境保護。加強水資源管理,推進水資源保護法制建設、協調機制建設、水功能區規范化管理與水行政執法;加強水資源保護規劃工作;加強飲用水源地水質保護,完善區域重大水污染事件應急工作機制;加強水資源保護能力建設;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保障區域飲水、用水安全和生態安全。嚴格執行《環境保護法》、《環境影響評價法》等法律法規,強化行業監管,嚴格項目審批,嚴把環保準入關。各項水利工程建設應嚴格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開展環境影響評價,對工程的不利影響提出對策措施。對于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廢水、廢氣等污染物要提出相應的處理措施,并確保在建設中落實,實現工程建設與環保“三同時”,實現工程效益與社會、經濟、環境效益相統一。加強專項規劃的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提高規劃的科學性,促進從源頭預防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在中小河流治理中,堅決避免束窄河道、減少行洪斷面以及河流渠道化的行為,盡量保持河道自然形態,提倡采用生態型河道治理措施,注意與城市景觀、生態環境的協調。認真落實水資源保護規劃,實現水資源利用、保護和水生態系統的良性循環。

  三是注重規劃實施的監測評估和管理。加強對規劃實施過程中及完成后可能影響的重要生態環境敏感區和重要目標的監測與保護,及時掌握環境變化,采取相應的對策措施。對直接影響重要生態環境敏感區域和重要目標的規劃和項目,應優化調整規劃項目布局和選址,嚴格依法落實保護要求。加強規劃實施的環境風險評價與管理,針對可能發生的重大環境風險問題,制定突發環境事件風險應急管理措施。

十一、保障措施

  “十四五”時期,湖北省水安全保障任務重、難度大、要求高,需統籌謀劃全省“十四五”水安全保障,加強組織領導,加大投入力度,深化前期工作,嚴格監測評估,保障各項規劃目標和任務順利完成。

  (一)加強組織領導,形成工作合力

  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水安全保障規劃的各方面全過程。省、市、縣各級政府要強化水安全保障工作責任,提升“十四五”規劃對區域經濟社會發展的引領和促進作用。在加強頂層設計和組織領導的基礎上,統籌協調部署各項任務;在防汛抗旱、農村飲水安全保障、水資源管理等方面,嚴格落實行政首長負責制;充分調動社會一切積極因素,為規劃實施創造必要條件和良好環境。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發揮牽頭作用,主動與其他部門加強溝通協調,加強組織,細化目標,落實責任,及時解決工作中遇到的突出問題。各有關部門要協調聯動,齊抓共管,形成水安全保障合力。各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應統一思想、提高認識、高度重視,提高水行政水平,促進湖北水利事業高質量發展。

  (二)加大投入力度,拓寬資金渠道

  水利工程作為全省疫后重振“十大工程”之一,應充分發揮各級財政對水利建設投資的主渠道引導作用,落實中央支持水利金融政策。深化投融資體制機制改革,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鼓勵社會資本參與水利建設,推動建立水利投融資平臺,通過積極穩定的財政政策擴大水利投資規模。加快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工程建設運營市場體系,落實水價標準和收費制度,建立合理的回報機制,擴大股權和債權融資規模。逐步加大工程管護經費尤其是小微型民生水利工程的管護經費投入,探索建立水利工程管護基金。加快完善水費征收機制,引進第三方服務,逐步形成良性的水利工程管護機制。

  (三)深化前期工作,夯實項目基礎

  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廣泛發動各方面力量,強化開放式研究,精心謀劃,認真梳理各類水利建設項目,提高規劃的科學性與參與度。建立項目前期工作責任制,壓茬推進項目前期工作,嚴格執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和規程規范,確保項目前期工作質量和深度。加強重點項目規劃論證工作,抓好項目環評、用地預審等要件辦理,協調解決生態環境保護、征地移民、區域水量分配等重大問題,積極落實建設條件,合理確定工程規模和建設方案。繼續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快項目審查審批進度,明確標準和規范流程,強化監管,提高效率,推動多開早建。

  (四)嚴格監測評估,確保實施效果

  高度重視,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按照高質量發展的要求,聚焦新發展格局構建、發展質量提升、體制機制創新、治理能力現代化等重點、難點和關鍵點,建立規劃實施督促檢查機制。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相統一,加強規劃目標指標、重點任務、重要舉措完成情況的跟蹤監測。適時開展規劃實施情況評估,在評估主體、評估形式、評估流程、評估標準等方面加大創新力度,分析實施效果及存在問題,總結經驗、查找短板、分析原因,提升規劃的適應性。

來源:湖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