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省級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完善資格審查監管環節,遏制圍標串標、投標弄虛作假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湖北省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招投標活動中防治圍標串標的通知》等相關法規文件規定,結合省級招投標活動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資格證件審查內容包括:投標人企業證照的審查驗證,內容包括營業執照、資質證書、特種經營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銀行開戶基本賬戶;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和技術負責人等基本身份、專業身份、參加社會保險情況的核查。
第三條 進入省級招投標市場的招標項目實行“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承諾制”和“投標人項目經理到場備案制”。
投標人應授權委托符合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要求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到場參加投標活動。
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應提交《法人承諾書》。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到場備案時間、地點、提交的待審查內容按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載明的要求執行。
第四條 省招投標監督管理局在市場管理處內成立資格證件審查室,負責投標人備案登記和資格證件審查驗證工作,出具驗證意見。
2011年5月1日起對投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個人身份證進行驗證。對投標人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企業特種經營許可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提交投標保證金基本賬戶、擬派人員專業資格證、參加社會保險情況等進行抽查。創造條件在近年內進行全面驗證和核查。
第五條 建立“居民身份證甄別系統”,對投標人擬派人員居民身份證進行驗證、核查和確認。
逐步建立“專業資格證書核查系統”,對投標人擬派人員專業資格證進行驗證、核查和確認。
逐步建立“社會保險核查系統”,對投標人提交的所屬人員參加社會保險情況進行核查和確認。
逐步建立“企業工商注冊登記核查系統”,對投標人營業執照等進行驗證、核查和確認。
逐步建立“企業資質證書核查系統”,對投標人資質證書等進行驗證、核查和確認。
逐步建立“企業經營許可核查系統”,對投標人特種經營許可證、安全生產許可證等進行驗證、核查和確認。
逐步建立“基本賬戶核查系統”,對投標人提交投標保證金基本賬戶進行核查和確認。
第六條 投標人備案登記和資格證件審查驗證工作在投標人已經購買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之后,資格預審會或開標會之前完成。
資格證件審查要求、截止時間按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載明的要求執行。
第七條 未通過資格證件審查的投標人取消投標資格。經審查認定非項目經理到場參加投標活動的,或到場的項目經理與投標文件擬派項目經理不相符的,作廢標處理。
第八條 資格證件審查存在違法違規問題,且影響招投標項目公平公正進行的,建議有關執法部門中止該項目招投標程序。
第九條 違法違規問題情節嚴重的,先予以公示并按有關規定移交相關部門依法依規查處,列入不誠信記錄。
第十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各市、州、縣招投標監督管理局(招投標管理辦公室)參照執行。
主題詞:招標投標 證件審查 辦法 通知
抄送:各處室、省綜合招投標中心招標文件審查室
湖北省招投標監督管理局 2011年4月12日印發
(樣式)
1、我公司參加(投標項目)投標活動,承諾履行(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要求的責任和義務,承諾遵守法律法規,承諾真實投標,承諾不圍標串標,承諾不弄虛作假、造假用假。
2、我公司提交的(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許可證等資格證明文件)承諾真實、有效。
3、我公司擬派(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其他人員)的(居民身份證)、(執業資格證等)承諾真實、有效。承諾上述人員參加社會保險真實、有效。
4、我公司提交投標保證金系由公司基本賬戶匯出,開戶銀行:賬號: ,承諾真實、有效。
5、我公司中標后,承諾履行(合同)的要求,承諾(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及其他人員)在(該項目)竣工(完成)前不參加其他項目投標活動。
6、我公司如若違反以上承諾,自愿放棄中標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
承諾期限至(該項目)竣工(完成)。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復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復印件(背面) |
法定代表人: (簽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公司地址:
聯系電話:
(蓋單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樣式)
制表:市場管理處 備案、驗證時間:2011年 月 日
投標人名稱
|
擬投標項目名稱、編號、標段(包)
|
是否購買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
|
是否提交《法人承諾書》
|
是否提交《投標人授權委托書》
|
簽 字
|
|
項目經理
|
技術負責人
|
|||||
項目經理送驗身份證號: | 審查、驗證合格情況 | |||||
技術負責人送驗身份證號: |
說明:投標人派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到場備案登記,審查內容為:企業營業執照(審原件留復印件)、提交的《法人承諾書》、《投標人授權委托書》是否符合要求并留存一份,身份證驗證。
附件三
為了落實省級招投標市場投標人備案登記、到場參加投標活動、身份證驗證工作,需要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在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中載明的條款如下:
1、投標人應派出符合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標段(包)要求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到場備案登記,辦理身份證驗證事宜。
2、投標人辦理備案登記和身份證驗證事宜時間:從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發售時起,到提交資格預審文件(投標文件)截止時間的前一個工作日止。
3、投標人辦理備案登記和身份證驗證事宜地點:武昌中北路28號,湖北省招投標監督管理局資格證件審查室(房間號602)。
4、投標人辦理備案登記和身份證驗證時,應提供企業營業執照(審查原件,備案復印件);《法人承諾書》(一份備案);《法人授權委托書》(一份備案);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本人身份證;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已購買);現場填寫《投標人備案登記表》。
5、對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身份證驗證正常的出具《省級招投標市場投標人身份證驗證書》(以下簡稱“驗證書”)。未獲得《驗證書》,或在開標時未出示《驗證書》,或《驗證書》與身份證不相符的,取消投標人投標資格。
6、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應到場參加開標會(現場登記)。經審查認定非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到場的;不符合標段(包)要求的;或到場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與投標文件不相符的;不予開標、不予評標、作廢標處理。
7、在評標會或資格預審會評審時,評審委員會應按照招標文件(資格預審文件)載明的要求,對投標文件中的《法人承諾書》;擬派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的《驗證書》與身份證進行審核。審核相符的予以評標,不相符的不予以評標。
8、招標項目接受聯合體投標的,招標文件或資格預審文件應載明對聯合體投標各方關于投標人到場備案登記、到場參加投標活動、身份證驗證工作的要求。
9、在招標項目完成后,招標代理機構應將招標人確認定標中標人擬派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的《驗證書》歸檔管理,納入《項目招投標報告》中,提交湖北省招投標監督管理局市場管理處審查。發現缺失或《驗證書》與中標人派出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不相符的,不予辦理《招投標項目進場交易證明書》。
10、投標人應將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企業特種經營許可證、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投標保證金基本賬戶、擬派人員身份證、專業資格證、參加社會保險情況等資料獨立匯編成冊,以便進行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