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關于我省2024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的通知
鄂人社發〔2024〕35號
各市、州、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醫療保障局,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各市、州、縣稅務局:
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就我省2024年度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以下簡稱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標準及個人繳費基數上下限通知如下:
第1檔:武漢市和省直,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準為7489元,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22467元,個人繳費基數下限4494元;
第2檔:黃石市、十堰市、襄陽市、宜昌市、荊門市、隨州市、恩施州,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準為6948元,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20844元,個人繳費基數下限4097元;
第3檔:荊州市、鄂州市、孝感市、黃岡市、咸寧市、仙桃市、天門市、潛江市、神農架林區,社會保險繳費基數月標準為6805元,個人繳費基數上限為20415元,個人繳費基數下限4007元。
用人單位應在2024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上限和下限范圍內據實申報職工繳費基數,申報數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申報數低于下限的,按下限核定。
請各地對照執行。
湖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湖北省醫療保障局
國家稅務總局湖北省稅務局
2024年11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
(聯系單位:省人社廳職工養老保險處)
2024年度企業職工養老保險靈活就業人員繳費檔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