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河道堤防防汛行政首長負責制和安全運行責任制,按照《堤防運行管理辦法》《水利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2024年度堤防水閘安全度汛工作的通知》(辦運管〔2024〕123號)相關要求,根據各地報送情況,現將2024年全省3級及以上河道堤防防汛和安全運行責任人名單予以公布。責任人變動后,要及時作出調整。4級(含)以下河道堤防防汛和安全運行責任人名單由市級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公布。
附件:2024年湖北省3級及以上河道堤防防汛和安全運行責任人名單.pdf
湖北省水利廳
2024年6月2日
來源:湖北省水利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