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全面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改革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支持建筑業企業穩發展促轉型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3〕12號)、《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實施辦法》(鄂公管文〔2023〕25號)等有關文件精神,全面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落實招標人負責制,實現招標人權責統一,現就開展評定分離改革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凡進入省交易(采購)中心進行招標的依法必須招標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以及與工程建設有關的重要設備、材料采購,以及采用全過程咨詢、工程總承包模式實施的項目,其招標活動應當優先采用評定分離方式實施招標。
二、采用“評定分離”方式實施的項目,招標人應當按照《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實施辦法》和本通知的有關規定開展招標、評標、定標活動。
三、招標人應當建立健全內部控制程序、決策約束和廉政風險防控機制,將資格預審文件、招標文件、評標辦法、定標辦法、定標委員會的組建、招標效果評估等納入“三重一大”決策機制和廉潔評估范圍。
四、本項改革工作從2023年11月1日起施行。
附件:1.評定分離實施步驟及流程指引
2.招標文件應當載明的內容(示例)
3.定標委員會組建情況登記表(示例)
4.定標會議主要議程(示例)
5.承諾書(示例)
6.定標報告(示例)
省交易(采購)中心綜合處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關于全面推進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標投標評定分離改革的通知
來源于:湖北省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