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點一:強制全覆蓋。根據《水利水電建設工程驗收規程》,“竣工驗收主持單位可以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工程質量檢測單位進行抽樣檢測”,為圓滿完成專項目規劃內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建設任務和驗收工作,全面掌握工程施工質量狀況,確保工程質量,湖北省對由廳負責主持竣工驗收的專項規劃內74座大型和重點中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全部要求實現竣工抽檢。
特點二:全面抽檢。對每座水庫除險加固的工程全面開展抽檢,內容包括大壩防滲工程、護坡、溢洪道混凝土澆筑及閘門制作安裝、輸水洞(管)洞身及閘門等施工質量,并按有關規程規范全面開展強度、抗滲、金屬結構焊縫等項指標的檢測。檢測由具有省級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資質、且必須由不同于施工單位自檢和監理單位平行檢測的第三方檢測單位進行。
特點三:提前介入。為加快驗收進程,湖北打破常規,竣工檢測不等工程全部完工、不等項目法人申報,由質量監督機構在工程施工過程中提前主動下達抽檢方案。變事后為事中提前介入,便于及時對已完工程進行檢測,特別是對于隱蔽工程包括容易被淹沒工程,便于及時判斷工程施工質量,工程不合格能夠及時整改,也避免了完工后檢測增加了檢測難度也增加了檢測得破壞性。
竣工驗收質量抽檢結果,作為法人驗收和政府主持的竣工驗收提供了質量評定重要依據。目前,湖北省由省水利廳主持驗收的74座水庫竣工抽檢工作隨著工程施工的進展正在逐步開展,部分已提交了抽檢報告。由市、州主持水庫竣工驗收的部門也參照省廳辦法,對部分專項規劃內的中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工程開展了竣工驗收質量抽檢工作。